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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顾家彦

自从万科推出事业合伙人计划后,一场合伙人风暴席卷了房地产界。 其背后,由于目前地产股估值极度低迷,万科这样的股权分散型企业需要通过合伙人制来维护在董事会的话语权,以保护自己免受“入口野蛮人”的侵害; 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进入白银时代,各公司对人才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合伙人制有助于加强员工和公司利益的捆绑,使双方的价值最大化。

“记者注意:地产合伙人制只是“类合伙””

但是,与阿里巴巴和小米等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伙伴制度相比,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天然缺陷。 他们在企业成立时就已经是股份制的框架,严格遵守“同股同权”。 也就是说,无论谁计算谁的股份多,企业快速发展战术、激励制度都是由董事会投票决定的,并不像阿里巴巴那样由少数股东决定董事会。 以万科的业务合伙人为例,即使他们真的能够增收10%的股权,加上华润集团和刘元生两个一致行动者,约27%的股权比例与绝对控股公司有很大差距,无法完全防止“野蛮人”的入侵。

“记者注意:地产合伙人制只是“类合伙””

事实上,目前房地产企业越来越多地采取合伙人式的做法,即通过增加员工持股、增加项目持股等方式实现员工与公司利益的捆绑,等于变相的股权激励。 但是,实际的激励效果还没有得到讨论。 员工持股首要靠股价上涨获利,而房地产已经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上市房企再次获得资本市场高估值的可能性不大。 这意味着股票增值的利润非常有限。 相反,在互联网企业的情况下,由于这些企业大多是准上市企业,所以不会从上市到上市,加上资本对互联网概念的支持,股票增值空之间远远优于房地产企业。

“记者注意:地产合伙人制只是“类合伙””

比起员工持股,项目入股的收益更直接,万科的投资制度和碧桂园的成果共享计划中,也是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区域项目净利润奖励员工,从而达到激励效果。 但是,由于项目收益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更大,在房地产利润率逐渐下降的大背景下,激励效应的可持续性也值得注意。

更重要的问题是,由于大部分房企都是上市公司,转型为合伙人制公司不仅要退市,目前国内也不允许合作社制公司上市,这明显不利于资本密集型房地产领域。 因此,地产界的伙伴风暴最终如何落地,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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