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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亚蝉出生于广州

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他们应该被照顾和关爱。 但是,国内婴幼儿的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最近,拜恩米( 002570,sz )陷入了违规追加事件。 作为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国产奶粉企业品牌,拜因米的营养米粉违反了添加食品添加剂猪骨粉的要求,被客户告上了法庭。 日前,该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审查,客户要求退还货款的需求得到法院支持。 对此,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再次暴露出监管不力。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骨粉添加问题可能与新旧法规“吵架”相关。

“贝因美米粉遭下架 违规添加缘起新旧标准“掐架”?”

昨天( 6月27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沃尔玛获悉,沃尔玛和好多目前正在撤掉贝因美的产品进行解决。 但是,直到记者发布消息时,拜恩米方面还没有做出回应。

客户起诉拜拜米违规添加

这次将拜米因违章而引起风波的,是在武汉行使残疾人免费乘车权的“1元哥”夏楚辉。

昨天,夏楚辉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今年4月底,他在广州的一家好房子里买了4盒缅因制的“拜因米骨粉高钙营养米粉”。 金额是141.6元。 随后,他发现,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采用标准》gb14880相比,该产品包装上标注的添加“新鲜猪骨粉”涉嫌在超范围内采用食品添加剂。

对此,他联系了国家卫生部相关部门。 卫生部表示,婴幼儿食品包括婴儿食品、较大的婴儿食品和幼儿食品,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为gb10765-和gb10767-,可以访问卫生部网站的“卫生标准”栏进行查询。

根据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列入名单,方可采用。 《食品营养强化剂采用卫生标准》( gb14880-1994 )中规定,牦牛粉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钙源,而其他来源的骨粉(包括新鲜猪骨粉)不能作为营养强化剂。

根据卫生部的回应,夏楚辉将好多和贝因美告上法庭,要求法院退还好多和价款141.6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拜梅依法赔偿原告10倍价款,为1416元; 共同支付拜因米和好恶,以及原告误工费315元,精神损失费9315元。

然后,广东的另一位客人容也向法庭起诉了拜恩米。 两案最终合并审理,于6月1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根据该案的判决书,卫生部向原告提交的《政府新闻根据申请公开告知书》证明,被告拜因米企业生产的“拜因米海苔骨粉高钙营养米粉”中添加“猪骨粉”不符合“食品添加剂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法院支持夏楚辉和容先生要求归还原资的要求。

“贝因美米粉遭下架 违规添加缘起新旧标准“掐架”?”

沃尔玛:下架了相关商品

这次,卫生部向客户说明了根据,并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 缅因米的违规添加从一开始就不是简单的“谣言”。

对此,沃尔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自获悉此事以来,已有所有参与退换货的商品。 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根据相关部门的指导采取进一步行动。

当天,记者多次致电拜美企和董秘办公室,但无人接听。 缅因米的顾客服务表示不知道这件事,很快就会反馈给企业。美国产品的发货都经过国家严格的检查,质量绝对没有问题。

值得观察的是,在夏楚辉和容的案件中,越秀区法院的判决实际上采取了折中的态度。 在超市支持退还客户原资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原告要求的10倍赔偿是惩罚性赔偿。 在本案中,原告没有证据证明食用该食品后对人体造成损害的事实,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因为这个主张,惩罚性赔偿和误工费的需求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本案是合同的控诉,要求精神损失费用不符合规定。

“贝因美米粉遭下架 违规添加缘起新旧标准“掐架”?”

对此,广东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发认为,根据《客户权益保护法》,客户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时,可以依法要求赔偿1~10倍。 在此案中,法院既然已经认定拜米米粉有违规添加,就应该支持客户得到一定的赔偿。 误工费和精神损失的问题确实难以判定。 其中,误工费应在让顾客吃产品后,造成呕吐或其他影响后,影响业务。

“贝因美米粉遭下架 违规添加缘起新旧标准“掐架”?”

目前,夏楚辉和容表示不服上述判决,已提出上诉。

根据昨天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夏楚辉的反馈信,目前该申诉通报案已移交杭州质监局。

业界普遍认为是新旧标准的争吵引起的

为什么违规添加的产品可以光明正大地生产和销售? 对此,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点再次暴露出监管不力。

但是,有一位领域的人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这次事件的发生可能是由于关于添加骨粉问题的新旧法规的“争吵”。

根据法院的判断,在“海苔骨粉高钙营养米粉”中添加“猪骨粉”不符合“食品添加剂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

卫生部答复称,根据《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必须经卫生部批准列入名单,方可采用。 记者发现,年卫生部又发布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并宣布正式实施。 并且,在宣布实施该方法后,卫生部废除了2002年3月28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方法》。

“采用食品营养强化剂的卫生基准”正好今年也发生了变更。 根据《食品营养强化剂采用卫生标准》( gb14880-1994 ),在采用这种添加剂时,该方法在备注中明确记载“钙源可以使用牦牛等符合卫生标准的骨粉、蛋壳粉、活性离子钙等”。

但国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局于今年3月底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发布〈食品营养强化剂采用标准gb14880-)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26687-)第1号修订本的公告》。 在新发表的年被许可采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的来源名单中,有被许可作为钙源添加的“骨粉(超细新鲜骨粉)”。

关于“极细新鲜骨粉”,这个标准没有详细规定,也没有证明来源于什么样的动物。 对此,夏楚辉告诉卫生部他,可以在这个网站上进行调查。 2001年,相关规定批准“超细生骨粉(钙含量17% )”可以作为营养强化剂,但范围规定为“肉灌肠、肉干产品、肉酱产品”。 另外,卫生部部长邮箱公开回复称,其他来源的骨粉(包括猪骨粉)、鳗粉、纳米粉、乳钙、海洋钙等不能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

“贝因美米粉遭下架 违规添加缘起新旧标准“掐架”?”

记者注意到,虽然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添加了标准骨粉(超细新鲜骨粉)作为钙源,但新标准的其他骨粉在允许用于特殊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和化合物源的列表中被排除在外。

据了解,特殊的膳食食品是为了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在疾病、混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诉求而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婴幼儿食品被认定为特殊的膳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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