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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超在浙江杭州

绿城消费了29亿1千万元2009年10月在杭州市中心拍摄的“地王”,处于产权诉讼之中。 土地原分发户、原杭州老字号丝绸国有企业喜得宝集团,侵占居民个人住宅为己有,连同公司所有土地出让收益,但原个人住宅产权所有人分文不赔。 因此,那封诉状将喜得宝告上了法庭。 转让的地块还涉及产权纠纷,绿城方面表示不知道。

“绿城“地王”项目陷产权纠纷 原出让方喜得宝集团曾欲移交案件”

祖先的旧房子的产权诉讼

2009年10月10日,绿城以29亿1000万元的总价拍摄了杭州市中心的“喜得宝”地块,折合楼价为20963元/平方米。 根据当时的出让公告,“喜得宝”地块住宅部分面积32659平方米,商业用地部分面积11843平方米,出让价格154683万元,住宅部分折合楼价12267元/平方米。 这片土地是原喜得宝集团的工厂和员工宿舍。 有人指出,涉及产权诉讼的是名叫喜得宝的出售土地,包括不属于该产权的个人住宅,同时,住宅用地的旧宅也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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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杭州市下城区永康巷28号老房子和所属地块,杭州市民张建中被称为产权继承人。 根据张建中提供的资料,该自留住宅占地0.76亩,原产权均为祖母朱素贞,20世纪80年代,张家人还向老房子交了房产税。 “由于历史原因,喜得宝企业占领了我们的房子和土地,直到后来卖掉。 ’据张建中介绍,当时喜得宝企业的前身是杭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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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喜得宝企业地块被杭州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收藏,后来被绿城竞拍成为当时的“地王”,但张建中没有得到分文的补偿。 于是,以张建中为中心的朱素贞的子孙以侵犯喜得宝为理由诉诸法庭。

终审判决后,案件返回起点

喜得宝方面表示,1983年,杭州漂染厂与杭州市下城区房管所签订征地合同,但合同中永康巷28号属于下城房管所的产权全部,下城房管所同意以相应房屋为对价进行补偿后,杭州漂染厂征用了上述房屋宅基地,因此房屋财产

对此,张建中提供了一系列证据表明永康巷28号为私有土地,喜得宝将私有土地与公司全部土地一并转让,明显是侵权行为。 然而,法院一审、二审均接受喜得宝企业的说法,驳回了张建中方面的需求。 年11月,浙江省高院通过复审做出最终裁定。 明确了永康巷28号房屋系张建中家属的全部内容,取消了上述一审、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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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建中方面来看,浙江省高院的裁决是自己在这场纷争中首次胜利,但与自己期望的结果相距甚远,而且过程依然多而杂。 “我们向杭州房管局申请了当初喜得宝与下城房管签订的征地合同复印件,结果房管局回复说是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新闻,不公开。 ’张建中感到奇怪。 记者得到的喜得宝方面证据显示,喜得宝不愿参与案件,同时向杭州工投集团提出报告要求移交案件,但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召集计划、国土、法治、房管等部门开会研究,结果还是喜得宝抓紧做好应诉工作,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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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中的代理人、浙江吴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关军表示,浙江省高院撤销一审、二审,原告方面的其他诉讼请求也驳回,等于整个案件再次回到起点寻找对方起诉。 “这个事件不多也不复杂,但是事件特别多也不复杂。 ”郑关军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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