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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经过记者母光斌从西安出发

在目前楼市调控不放松的政策口径下,陕西出台了楼市调控新政,是全国首个限购政策。

昨天( 10月22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官网获悉,近日,陕西省住建厅与省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城市划定区域测算住宅项目价格,将商品房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

针对上述新政政策,不少开发商表示,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项目地价、产品组合、设计方案、建安售价等不同,无法计算实际结算价格。 如果这个政策最终实施了,开发商只能在价格上做手脚,搞大价钱。

限制10%的利润来控制

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价格构成和利润测算标准,官网复印件显示,商品房价格测算包括土地价格、开发价格、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费等项目,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上述官网复印件要求,各地区房屋销售价格范围在媒体公布,在物价部门的备案价格必须在公布的价格范围内,超出价格范围的商品房不能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不能取得预售证。

另据复印件介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获得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不得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房源,实行“一房一价”的对外销售。

事实上,在今年房地产调控未放松的政策口径下,陕西及时出台了这一新政措施,具有应对调控的意义。

在管制严格的背景下,今年住宅的新开工面积和商品房的销售面积都比去年同期减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年1月~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6.6%,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购买面积26033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6.5%,土地成交价款5309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0%。

财政部10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陕西省是6个地区中土地出让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的地区之一。 据统计,陕西省土地转让收入242.98亿元,其中西安、榆林两地土地转让收入约占全省土地转让收入的90%。

关于新政,他也表示,政府正在按照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诱惑购房者合理花钱。 通知发出来了,一是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在房价心里有数,等购房者该出手的时候就出手了。 目的是让开发商受益,老百姓也能买到,从而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的快速发展。

开发者有可能会在价格上做手脚

“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是逐利的,低价、高利润是其追求,政府压抑利润反而会让房企上涨价格,而且房企出售的是期房,不能全部计算在内。 》中房协区域综合价值研究中心的专家朱林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

朱林表示,政府应该控制的是房地产价格,而不是利润。 购买者在购买时只考虑房子的实际价格是多少,而不是地产商赚了多少。

当地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新政难以实施,每个房地产项目的产品组合、功能定位、设计方案、地域环境不同,价格结算自然不同。 商业地产项目是分等级的。 例如,一线产品开发价格在3000元平方米以上,二线产品价格约2300~2500元平方米,政府要进行实际价格核算,就必须向某个项目派遣员工小组。 这样人工费太高,而且实施难度太大。

“陕西楼市限利10% 测算标准参照2009年建筑价钱指数”

因此,政府只能实施统一的政策,如果这样的话,行政手段会扰乱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吵架。 上述开发商解体称:“一些开发商通过各种关系,出了很大的价格,这又会导致领域负责人的腐败。”

一位长期从事房地产建筑工程的人士表示,将房企的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并不容易。 以高层为例,西安目前1平方米的成本约为1800~2600元,不包括地价、周边绿化和其他设施等。 利润控制在10%是不可能的,除了地价不同外,开发建设期间的人工费、物料价格也在变动,要估算出正确的价格并不容易。

对此,另一位开发商直言,对于本来就处于困难时期的房企来说,限购政策无疑雪上加霜,尤其是对中小房企的打击更大。

该开发商表示,“房地产开发价格决定利润,但土地价格是整个开发价格的大头,约占30%~50%,是影响利润的最大部分,如果政府控制开发商10%的利润,土地价格显然不可能下降。

关于管制新政政策,这位开发商表示,一旦政策实施,开发商的利润空之间太小,应该考虑压缩价格,可能不会选择地价高的土地。 另外,在建安价格、管理价格、人工费方面也可能会被压缩,影响雇佣、税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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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陕西楼市限利10% 测算标准参照2009年建筑价钱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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