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89字,读完约4分钟

经记者杨宠从上海强发

本报记者昨日报道,三湘股份( 000863 )旗下的三湘虹桥广场项目土地转让成功一年零三个月后,仍无开工痕迹。 据上海媒体报道,上述项目当时的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规定了比较紧迫的开工日期,要求交付后3个月开工,开工后2年内完成。 据此,这些项目有违背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的风险。

根据本报记者在现场获悉的情况,即使三湘股份今年8月能够开工,也不可能在地块交付后的24个月以内,也就是明年中旬前竣工。 为了了解三湘股份可能遭遇的处罚,本报记者曾以开发商的名义咨询过相关部门。 后者的说法是约定地块开工和竣工时间,首要目的是督促开发商开工。 如果开发商没有被土地转让方检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即使项目竣工时间超过约定时间,开发商也可以表达土地出让的相关信息。

“三湘股份地块开工逾时或不违约”

本报记者向上海市计划和国土资源局发送了采访邮件,想知道对规定时间、竣工时间未开工的项目将采取怎样的处罚,但没有得到后者的应对。 但是,中房信的数据显示,土地转让开始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的那年转让的各类经营地块,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未开工,比2009年增加了47%。 中房信研究总教练薛建雄表示,地块开工和竣工时间没有严格落实,是上述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湘股份地块开工逾时或不违约”

分区开工时间超时

湘虹桥广场的前身是虹桥商务区核心区第一期地块09号。 据《上海商报》、《新民晚报》等上海媒体报道,土地预申请时,规定取土后3个月内开工,24个月内竣工。

但是,本报记者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官方网络和st商务此前的公告中得知,至少到去年为止,该项目还没有开工。 很明显,上述地块的开工超过了约定的时间。

据记者现场采访,目前由于地块整体为荒地,移交后24个月内,也就是说到明年中旬竣工的可能性不大。

显然,如果土地预申请时规定的上述地块开工和竣工时间严格执行,三湘股份已经违反相关协议,可能会支付违约金。 但迄今为止,在重组st业务的过程中,三湘股份的上述违约风险尚未明朗。

对此,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回应称:“不存在所提到的问题,企业近日将通过亲交所发布相关明确公告。” 。

为了明确三湘股份因超过开工时间而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向上海市计划和国土资源局发出了采访邮件,但没有回应。

记者以开发商的名义咨询有关土地出让的政策法规所,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是否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相关政策咨询部门的人说,大体上会严格解决。 但是,约定地块开工和竣工时间的目的是为了严格督促开发商开工。 如果房企能马上开始工作,应该没什么问题。 竣工时间超过规定的,也可以与土地出让方重新协商。   

“三湘股份地块开工逾时或不违约”

行业内:竣工时间仍需严格执行

上海中原地产顾问有限企业研究负责人宋会雍回忆说,上海转让的地块开始有开工和竣工的时间规定是从2007年开始的。 之后,上海陆续有许多地块转让时约定了土地开工和竣工时间。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上述虹桥商务区核心区第一期地块09号是规定开工和竣工时间的一张。

但据中房信统计,年度转让的地块至今未开工,但比2009年多47%。

上海同策咨问机构研究总监张雄大表示,发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是本年度规定开工和竣工时间的地块不是全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另外,这是因为随着闲置地打击力度的加大,面对2009年许多地块被没收的风险,迅速开工,客观上也减少了闲置地的数量。

但是,上述数据和三湘股份大幅超过规定时间开工的例子,上述政策所起的作用似乎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明显。

对此,中房信研究总监督薛建雄认为,只有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时约定的开工和竣工时间,才能督促开发商加快工程速度。

标题:“三湘股份地块开工逾时或不违约”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4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