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9字,读完约2分钟

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房的细则终于浮出水面。

昨天( 6月28日)住建部媒体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市民资本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准入、代建委托等多种游乐方式廉租住房、公共

具体方法共有6种,分别是直接投资或资本参与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拥有和运营; 受政府委托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向政府按照合同约定投资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合同约定无偿交给政府或者以政府约定的价格回购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

“住建部明晰民间资本投资保障房六方法”

如业内猜测,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开发建设的社会资本,对商业银行优先发放贷款,同时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转移带来的资金发放和补助也在通知中确定。

通知指出,地方政府可以采用折扣办法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贴息贷款只能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不能用于与其无关的项目和支出。 折扣和年限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值得观察的是,通知指出,民间资本参与各类棚户区改造,享有与国有公司同等的政策。

通知指出,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内,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进行项目融资。 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税收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并且,按照规定免除行政事业性的金钱收受和政府性的基金。

针对历来业界关注的投资保障性住房盈利模式问题,通知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实现资金平衡。

标题:“住建部明晰民间资本投资保障房六方法”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4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