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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南京5月9日电? 问题:政府管理住宅区不是“偏离道路”

总公司记者蒋芳

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房管局印发了《关于鼓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的通知》,卷入舆论漩涡。 除了对拉动当地商品房销售是否有效外,关于政府直接补贴房地产费,存在功能偏差的嫌疑。

老百姓买房,是选毛坯房还是“精装修”房,是个人意愿,最多是购买和销售双方的事,是市场调节的行为。 政府完全没有必要为开发商做“导游”,也不应该鼓励拿出财政资金给个人买房。

政府是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者,首要职责是充当“裁判员”,维护市场公平有序。 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地方为了恢复土地财政收益,各种形式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放松调控”层出不穷,利用红头条向开发商摇旗呐喊,将公共财政“埋单”给部分购房者。 这种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不仅妨碍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也影响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新华社评扬州奖励购房:政府管房市不要跑偏道”

退出公权力不应管理的行业,将市场还给市场,是近年来我国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 地方政府应该明确应该管理什么,不应该管理什么,防止权力越位、错位。

现在是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市场各方对相关动向非常敏感。 扬州市有关部门解释说,这不是为了“救市”,而是为了执行现有的政策,但鼓励购房的意图和方法,无疑会产生“传导”作用。 各地画瓢,中央关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被搁置空。

标题:“新华社评扬州奖励购房:政府管房市不要跑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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