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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温州12月25日电(记者张和平)温州商人赵智强近日在北京举行“个人合作住房建设”启动仪式。 据此,他于2006年在国内首次个人合作住宅“温州模式”中尝试了北京的“移植”。 消息传出后,在全国,特别是首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赵智强表示,“共建住宅”是房价高的“克星”。 其一般概念是,一些团体或团体集资募股,以土地“募集”的合法形式,自己购买土地,自己雇人建房,自己拥有产权自己居住。 由于节约了融资价格、销售价格、企业利润、公关费用、公司所得税等支出,房价比商品房低40%以下,通过公开销售,同样可以领取房产证。

2006年底,温州市营销协会法人代表、秘书长赵智强联合协会成员、社会白领等200多人率先在全国建成“破冰”、个人合作办公室“理想家苑”。 该项目总投资1.8亿元,规模为7幢小高楼( 16层以下)、多层建筑,共25000平方米,共256套。 套型60—110平方米,房价每平方米7千元,比周边商品房低40%。

这是新事物,由于省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没有经历过,在立案审查环节受到延误,最终认定了合法合规。 目前,“理想家苑”的主体建筑已建成,进入装修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可以入住。

根据记者调查,赵智强将成功的“温州模式”复制到北京的项目进入了实质性操作。 为了企业化运营,他与北京律师孟宪生、石彪等创立了北京中康城投资顾问有限企业,赵智强担任董事长,邱仁松担任总经理。

现在,他们在南四环和南五环外找到了两个面积不超过100亩的目标地块。 其中一个是现成的,出钱从对方那里让就行了。 由于企业机密,赵智强采取“保密、低调”战略,不公开具体地块位置和委托住宅建设的房间的企业名称。 只有正式加入的成员才能拥有土地,需要事先签订保密协议。

赵智强小心翼翼地向记者表示,南四环地块大致在西南角,南五环外地块接近大兴。 初步预算,南四环合作住宅价格约1万多元,南五环约6、7千元,均比同等商品房低40%以下。

赵智强表示,未来的北京项目将和温州“理想家苑”一样,建设“源”合法,土地以“邀”的形式获得,发包人委托正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赵智强只需要支付3%的代建费。 据介绍,该项目已经对有两套房的人实施了限购,目前注册人数接近200人。

赵智强表示,共同住宅是商品房、保障房的有益补充,它可以大大减轻广大住房诉求者购房负担,也让政府担忧,因此是备受社会欢迎的民生工程,希望在北京“开花”,这是建设“共同住宅”的希望

“个人共建住宅”的“温州模式”也引起了房地产行业的热烈讨论。

温州房地产业资深温州天浩置业有限企业总经理陈鸿认为,“共建住宅”的道路并不太畅通。 其首要障碍是在终端环节领取房产证不能出来。 因为根据国家现行的房地产政策,各楼盘必须实行公开销售。 这样,包括投资者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机会购买“共同住宅”的房子。 因此,投资者最终无法理想化地确保房子。

温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教授石海均表示,“共建”的所有运营流程,如土地竞争、规划、立项、建设、销售等,都和房地产开发一样,只是投资者从开发商变成了多个个人或团体,开发商从房地产开发商变成了建设者,其结果是, 因为,合作建房者可以被视为房建企业的股东,即使他有可能拿到房子,也是从公开销售渠道购买的。

“温商进京合作建房搅动地产界 自称高房价克星”

“因此,‘共同住宅建设’没有实质意义,不能说是模式。 可以认为是探索住宅建筑企业多样性的东西。 ”石海均说。

石海均认为,“共同住宅”影响人们的心理,很有吸引力,但对楼市影响不大,宣传也有限。 因为那本质上是投资行为,面对很多实际问题,绝对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但是,它可以被认为是推动楼市快速发展、推进房地产开发的新形式,具有借鉴和积极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任、经济学教授曹建海认为,这是个人开发房地产的行为。 如果投资者能拿到房子,购房价格低,可以冲击高房价,扩大诉求,让工薪阶层和中等收入者可以自营处理住房,也可以缓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财政压力。 如果投资者不能顺利拿到房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曹建海主张,要做好这件事,就必须注意风险的防控。 一是建设组织者必须有公众的认同感。 建设资金必须进行银行特别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另外,要根据制度防止集资发包人趁“共建”之机投机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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