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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韩祯从广州出发

今天,“王老吉”商标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备受瞩目的红罐商标权之争今天不会有结果。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以下,加多宝)能否和解将成为最大的悬念。 国内资深商标法专家杨永岗对记者表示,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可以在裁决作出前进行调解,“即使仲裁委员会没有提出要求,经调解程序后,调解也不能作出最终判决。”

“王老吉商标案悬念:仲裁前双方能否和解?”

食品领域的营销战术专家徐雄俊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加多宝的内部人士那里获悉,加多宝目前持和解态度,打算继续借用王老吉的商标,但现在是租赁费用需要多少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王老吉商标争夺事件与国有企业高层受贿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有关,目前尚无定论,国内也尚存争议,该事件无疑在法律命题中创下了先例。

杨永岗表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恶意贯彻,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过这些违法手段取得的合同无效。 但是,广药集团方面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确实损害了上述好处。

最近,广药集团出台了三种不同形式的王老吉商标损失判断报告,据报告,最高损失鉴定额达到3亿多。 杨永岗认为,这是将受贿案件与上述条款进行比较后提出的。

杨永岗表示,商标局登记合同的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注册商标10年的比较有效期,但王老吉商标将于年底失效。 因为这个登记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年。 那么广药集团完全可以等到年,釜底抽薪放加多宝死亡。

但是,杨永岗告诉记者,“加多宝私下又与广药集团签订了截至年底的未备案合同,这超出了商标本身比较有效的期限。 超过商标本身比较有效期的商标采用权许可合同是否比较有效也存在争议。 ”

另外,广药集团从王老吉的第五代王健仪处获得的王老吉的“海外商标采用权”的有效期限也是同一年。 王健仪一心希望实现国内外王老吉商标的整合统一。 此前公开支持加多宝,表示年度合同到期后或不与广药集团续签合同。 这也让广药集团面临“绿箱”王老吉从香港和海外退市的不自然,届时将两败俱伤。

杨永岗认为,王老吉在海外的商标权价值其实很小。 因为,国外使用英语,王老吉在国外销售,中文商标没有价值。 虽然对香港和中国人地区有一定的影响,但在整个海外并没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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