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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健记者从北京发

昨天( 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与世贸组织安全例外基本一致。 中国将在不改变对外开放、利用外资方针的情况下,深化与其他国家的投资合作,推动建立更加开放便利的跨国投资制度和法律环境。

2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公司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公司时,必须考虑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资源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通知》发布后,对华投资主要国家在华相关协调机构迅速做出反应,中国欧盟商会、中国美国商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均对其会员公司发出《通知》

《通知》发布4天后,发改委网站昨日表示,积极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副本。 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着眼于完善利用外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透明度预期,促进外资并购有序快速发展,不会改变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

中国连续多年成为世界上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国。 商务部数据显示,全年全国实际聘用外资金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据/ BR// BR /介绍,外资并购安全审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核心,范围比较集中。 《通知》规定,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需要审查的领域范围,即设立军工和军工配套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并购涉及国内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技术、重要装备制造。

“发改委:将建更开放的跨国投资制度”

这位官员解释说,只有外国投资者收购上述领域和行业的国内公司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时,才需要进行安全审查。 《通知》对实际控制权作了具体规定,常规参与投资不涉及实际控制权的转移,这几条也大致说明了促进投资便利化的原因。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发改委:将建更开放的跨国投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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