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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之后,浙江省宁波市9日制定了楼市调控细则,也规定各居民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住房。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坚决抑制房地产价格暴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在本市可以提供1年以上纳税说明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书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只能新购买1套住宅。 在本市1年以上不能提供纳税说明书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书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在本市购买住房。

“宁波楼市调控新招:一户家庭限新购一套住房”

《意见》规定,各商业银行对必须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1年以上不能提供当地纳税说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说明的非当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贷款购买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以上;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50%以上、贷款利率1.1倍以上的规定。 各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支出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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