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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清燕记者从上海出发

近日,常熟鸽球印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鸠球印染)社长沈峰为珊瑚绒专利纠纷案奔走一年后,终于迎来了他可以接受的结果(指控侵权的维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屏住呼吸的不只是沈峰先生。 在长江三角洲地区,据记者初步了解,有200多家纺织公司参与了这场“珊瑚虫专利”纠纷,事情的另一端是拥有上市公司维科精华( 600152,sh ) )的维科集团。

影响长江三角洲的200多家专利诉讼案件似乎告一段落,但一切还没有结束。 维科方面本周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不排除今后起诉同行的可能性。 目前还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家纺织公司因此而“失足”。

200多家公司或遭受“打击”

的情况可以追溯到三年前。

2006年7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维科集团授予“珊瑚虫”发明专利,专利保护期为20年。

2008年10月8日,维科集团表示:“未经维科集团许可,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大量生产、销售包括本专利权利在内或具有同等技术特征的息肉毛毯,获得巨额不当利润,维科集团市场占领。 要求立即停止生产涉嫌侵权的产品,赔偿500万元的损失。

常熟市虞山镇商会会长邹捷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该专利诉讼案一旦被法院认定为事实,将对200多家常熟和周边纺织品服装面料织造公司造成沉重打击,损失近100亿元的市场份额。

沈峰没有想到,从2001年开始大量生产的产品会面临“停产”的可能性。 他说:“这是公众技术,不是维科集团的独家研发成果,只是维科集团提出了专利申请。” 随后,鸠球印染代理律师江苏省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毛依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言请求。 2008年11月,常熟150多家公司向国家专利局反诉维科集团专利无效。 因此,收到维科集团指控鸠球印染侵权的苏州中院中止了诉讼程序。 除

““珊瑚绒”专利纠纷暂歇 维科欲牵头整体提价”

沈峰外,其他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公司也认为“息肉”不是专有技术。 从以前开始公司就采用了。 因为这家公司不能被视为侵权。

虽然不想重蹈“罗素”的覆辙,但在维科集团看来,企业也有很大的苦衷。

10十年前,维科集团自主开发了一种叫罗素的棉毯。 虽然最好的一年销售了100万条,销售了近2亿元,但是随着更多“后来者”的跟进,罗素棉毯从24美元下跌到了10美元。 现在,这个产品从人们的眼中消失了。

如果维科集团在罗素棉毯这件事上吸取了教训的话,这次就不马虎了。

去年年底,上海海关签发了上海关知字【2008】第191号《涉嫌侵权的货物扣留通知书》,依法查获40尺集装箱11个,约180万元的涉嫌伪造产品。 据悉,该产品在美国的零售商是美国第三大零售集团——西尔斯企业( searsroe-buckandco.)。 业界认为,该案是维科专利向全国海关登记备案后,海关依法涉嫌侵犯珊瑚虫专利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据说威科集团成立了一个打击侵权的小组。 “在专利比较的有效期内,如果你提出一次,我们将检查一次并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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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集团在给纺织公司的公开信中指出,“珊瑚绒”专利是该企业从2000年开始花费巨额资金研发成功的核心专利。 世界上有几十亿元的市场。 但是,此后,国内模仿者蜂拥而至,短期内以低价、低质量的侵权模仿产品迅速蔓延到全球市场,不仅极大地挤压了企业市场竞争的特点,而且其产品本来应该具有的生命周期也变得非常短。 这可以说是极其典型的国内企业“厮杀”导致“两败俱伤”的又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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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近年来,“息肉”产品的价格也一落千丈。 以300g/㎡50英寸×60英寸的“聚合绒”毛毯为例,2004年美国商店的零售价为29.99美元~59.99美元。 到了2008年,美国商店的零售价格竟然下降到了7.99美元~19.99美元。

“模仿者”的大收益似乎让维科集团非常气愤。 维科方面表示,“B企业”2004年还是年销售额不足3000万美元的公司,通过大量销售剽窃的“息肉”专利产品,短短几年内销售利润飞跃,增长到惊人的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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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的是,大势所趋的维科集团最后选择了撤回诉讼。

毛依星根据《每日经济信息》承诺,鸠球印染已经与维科集团达成和解,维科集团今后将不再因“息肉”专利的事情起诉鸠球印染的供应商,鸠球印染的供应商也将不再起诉。 此外,鸠球印染还可以继续生产“息肉”系列产品。

针对这一和解承诺,维科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已经达成一致并结成同盟关系。 ”。 维科集团主导的价格联盟似乎正在扩大队伍。

此外,根据《每日经济信息》取得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号( 2007 )苏中民三首字第0004号民事判决书,2007年1月,维科集团因息肉专利被常熟市锦织纬编有限企业)以下锦织企业) 2008年8月,该案判决苏州市中院支持维科集团理赔,维科集团拥有《聚酯超细息肉及其生产方法》发明专利,要依法保护,迫使锦绣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但有关人士表示,双方通过协商,获得锦织企业继续生产“息肉”毛毯的许可,双方约定外商联系订单后相互通报价格,互不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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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似乎都在维科集团的掌握之中,据说已经有很多公司与维科方面协调成功,不仅可以继续生产“息肉”产品,还可以与维科集团形成战术同盟。 鸠球方面表示,此次维科集团与鸠球印染和解将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长期诉讼将严重影响鸠球印染的正常生产,如果维科集团认为“珊瑚绒”专利无效,则意味着血本无归。 对此,毛依星认为,大企业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是好事,但往往在执行中“过度”,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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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高层曾对外公开,起诉的最终目标是让“息肉”专利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在此基础上由维科集团主导,组成关于该产品的价格联盟,一致对外提高采购价格,也面向国内生产公司。 但是,也有同业拆台的情况,维科集团只是为了发挥“威慑”的作用,积极地让没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广告退出市场。

维科集团是否在这场诉讼中获利,需要说明。

记者注意到,

专利可以换多少真金白银

的价值。 “在这场诉讼中,我知道了很多事情。 以前看起来很高级的专利,实际上被申请拿到并不复杂。 ”沈峰在《每日经济信息》中坦言,目前纺织领域的所谓专利,高技术含量很少。

专利申请是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也是衡量地区经济竞争力的一个标准。 《每日经济信息》调查显示,浙江、江苏等行政区域,各地每年的专利申请都有一定数量的要求,政府方面也有一定的政策奖励。 在被称为丝绸之都的江苏盛泽镇,今年年初纺织公司的专利数量超过了年任务的一半。 然而,据记者调查,专利中花式部分占一半江山,专利“含量”不高,而去年盛泽的2300多项专利中,发明专利只占其中149项。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许可需要实质性审查,但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许可不需要实质性审查。 即,只要不违反专利法的排除性规定,审查机关必须授权。 这种情况下,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专利变多,“无效”专利也相应地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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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宣布编号为01333737.8的“竹地毯”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至此,江南竹乡安吉的人们终于“合法地”自己制作了几千年,可以生产和销售使用了几千年的竹席、竹毯了。 这个被外界视为典型事件的不同版本还在继续上演。

也有媒体发现了近年来的一些专利纠纷案件,具有以下轨迹:第一步,一家公司首先申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产品的外观专利权,并获得了授权; 第二步,授权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邀请行业内同行和同业竞争对手全部到庭,同时根据专利授权委托海关等部门扣押同业产品,造成同业心理恐慌和实际损失的第三步,行业内同行进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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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业内人士表示,既有专利很少直接转化为生产力,难以投入规模化生产的专利,也有投入采用也不敢对外公布,怕其他厂商效仿的公司。 纺织专利的采用周期比较短,发现有人模仿,也很难通过诉讼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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