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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万霞从北京

北京边检总站遣返所有相关人员后,13日下午透露,黑龙江省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高山诈骗案的嫌疑人蒋某在北京落网。 据悉,该嫌疑人是在乘坐的航班从韩国降落到北京首都机场时被逮捕的。

“中行高山事件”事件后,蒋某畏罪逃往海外,至今已有数年。 据这些相关人士称,北京边检总站已将蒋某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解决,但目前尚不清楚他此次回国的原因。

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企业相关负责人赴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结算,河松街支行开具了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电脑印刷银行账单。 结果显示,东北高速企业两个账户中,一个账户余额4.32万元,另一个账户余额2.99万元,剩余存款去向不明。

和东北高速账面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该两个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为2.93亿元; 另外,东北高速企业接到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企业的报告后,报告称河松街分店保管的530万元资金也下落不明。 由此引爆“中行高山事件”。

接下来,黑龙江辰能初创企业、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公司共计10亿多元资金“蒸发”,其中数亿元被主要嫌疑人高山和高山事件的幕后黑手李东哲转移到国外。

“中行高山事件”爆发后,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携数亿美元巨款逃往加拿大,但东北高速的张晓光原董事长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5个犯罪事实。

为了维护自身作为银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东北高速企业于2005年1月以原告的身份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状。 被告为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诉讼请求之一是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原告在被告处的存款2.93亿元人民币和利息。

2005年1月1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12月30日,据东北高速公告报道,在被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侵吞存款事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东北高速胜诉。 河松街支行支付东北高速企业存款2亿9300万元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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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潜逃数年“中行高山案”嫌犯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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