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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万敏从北京出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两个文件中浙江三鼎的财务数据,发现该企业2009年和2009年部分财务数据差异极大,同时招行证书上显示的财务状况大大优于华鼎尼龙招股证书。

根据华鼎尼龙的招股证书,三鼎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70%的股份,是华鼎尼龙的控股股东。 浙江三鼎同为三鼎集团控股公司,三鼎集团拥有浙江三鼎织造有限企业75%的股权。

年12月31日,浙江义乌3家中小企业联合发行了1.45亿元365天的集体票据。 其中一家公司是浙江三鼎,招聘证书中包含了这家企业近年来的财务数据。

年5月9日,华鼎尼龙( 601113,sh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3月10日发布的《义乌华鼎尼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招股证明书(申报表)》中,该企业按照惯例公布了同一控股股东和相关浙江三鼎的相关财务数据。

此次新闻发布让交易商协会观察到浙江三鼎新闻发布前后的不一致。

证明,浙江三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472.91万元,净利润137.84万元。 根据此前的招行证明,截至去年9月30日,浙江三鼎主要业务收入95829.93万元,相应净利润9914.11万元。

如果财务数据属实,是否意味着浙江三鼎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和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减少?

浙江三鼎2009年的净利润在两个报告中的差距更大。 证书显示,浙江三鼎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967.85万元,净利润-1002.30万元。 证书显示,浙江三鼎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115248.80万元,净利润9912.12万元。

此外,根据招股证明书,截至去年12月31日,华鼎尼龙质押借款中3750万元为应收账款保理借款,该借款由浙江三鼎织造有限企业提供担保。

但在招行证明中,据浙江三鼎新闻网报道,截至去年9月30日,没有向华鼎尼龙提供担保的消息。

根据上述招行证明,浙江义乌3家集体票据的主要经销商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鼎聘任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制性企业分别审核了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浙江明会师审字( 2008 ) 134号、浙江明会师审字( 2008 ) 134号、浙江明会师审字

据悉,交易商协会对发行人及相关主要经销商恒丰银行开展了业务提示、会见等后续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了解上述情况,年5月19日至20日,协会派出特别调查组对浙江三鼎和鉴证服务提供机构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核实。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此事致电浙江三鼎时,该企业的主机一直处于无人值守的状态。 随后,记者致电义乌华鼎尼龙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该企业董秘表示,招聘证书有关浙江三鼎的报道披露符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 随后,董秘事务所另一位员工补充称,招股证书中浙江三鼎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核的数据。

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办事员以保密为大致理由拒绝采访。

恒丰银行的相关人士在邮件中对记者说“将明确相关情况”。

目前,交易商协会分别向浙江三鼎和恒丰银行出具《债务融资工具业务调查意见书》,要求发行人限期在协会指定网站对两个文件的财务数据、相关担保等新闻披露不一致的情况和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新闻披露,并向投资者道歉 要求主要分销商尽快核实企业年度鉴定报告和一季度财务报表,并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指导原则尽快披露。

标题:“华鼎锦纶相关企业数据“打架”同年度指标相差近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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