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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郭维娜出生于深圳

为了合理引导跨境资金流动,防止非法资金流入,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于年4月1日起生效。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银行结算综合首付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压缩银行结算收款实现制负首付的下限。 也就是说,在对已经开展长期结算业务的银行实行存款实现首付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于年11月8日进一步调整存款实现首付为负的银行下限。 其中,11月8日首付余额低于-20亿美元(含)的,下限调整为该余额的40%。 首付在-20亿美元到0区间以内的,下限调整为其余额的50%。 目前,银行低于此次调整后下限的,应逐步增加首付,最迟在年9月30日前调整至限额以内。

“外管局再堵热钱压缩短期外债总规模”

并加强再出口贸易(再出口贸易是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生产国与支出国之间直接进行的贸易,而是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贸易) ),再出口贸易项下外汇收入由公司进行相应的再出口贸易对外支付,然后 银行收到再出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应当转入公司的核定对象账户,再出口贸易收入结汇或者转账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的20%的,公司应当向当地外汇局申请。 此外,《通知》还将适当降低公司货物贸易项目下的垫款和90天以上延期支付项目下的垫款基础比例,将公司货物贸易项目下的垫款或90天以上延期支付基础比例分别减少至前12个月出口汇款或进口汇款总额的20%。

“外管局再堵热钱压缩短期外债总规模”

此次《通知》还进一步降低了全年国内金融机构短期债务指标的总规模,收容了同业,适度降低了同业规模较大的银行短期债务余额指标。

对此,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政策研究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仍在研究这一规定,她表示,这一规定加强了对汇款的管理。

标题:“外管局再堵热钱压缩短期外债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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