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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陶力从上海出发

今年5月,本报的《1号店90万顾客新闻500元销售记者验证了许多事实》一文报道了1号店顾客新闻被泄露的信息,给1号店带来了严重的信任危机。

昨天( 11月1日),这件事终于弄清楚了。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通报了8月以来公安部门对上海市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情况。

警方称,警方在前期日程调查中发现,一号店网络商城员工离职,与外界人士内外勾结,部分顾客新闻被泄露。 目前已有11人被公安部门管理,案件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网民“被踢客”此前有人通过qq来卖1号店的数据,90万顾客的资料售价500元。 卖方说,他的价格已经很便宜了,如果不赶紧花钱,就不会卖得这么便宜。 一家媒体验证了新闻的真伪,结果表明大部分客户数据是真实的新闻。

据报道,客户邹先生3月11日在1号店帮助朋友侯先生代购商品,但当时不知道详细地址,写了“星期一填写”。 由于地址不对,一号店的客服取消了订单。

3月12日,邹给朋友买东西时忘了前一天没有填写详细地址,依然是“周一填写”。 随后,快递员在送货时,通过电话信息表达得到详细的送货地址,然后将货物交给朋友。

2个月后的5月22日,邹女士的朋友侯接到电话,自称为1号店的客服。 侯先生以前在一号店打过费,所以必须给侯先生邮寄vip会员卡。 但是,侯先生的1号店地址是“星期一填写”,侯先生希望把详细的地址告诉客户并送上礼物。

侯先生没想太多就把详细的地址告诉了对方。 5月23日,侯先生在外面工作。 快递寄包裹到他的企业,货到付款298元。 同事认为是侯先生点的商品,代他付了298元。 之后,他联系了一号店的客服,得知一号店没有vip卡,也没有货到付款的礼物。

这条新闻揭示了“一号店”顾客新闻安全的冰山一角。 实际上,包括当当、京东商业街在内的很多电子商务网站上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因此遭受损失的人不少。

昨天晚上,1号店公关部的相关人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了上述信息,“半年前发现部分客户的订单新闻,也就是客户的接收新闻可能被泄露后,立即报警。 我们也想尽快将嫌疑人绳之以法。 ”

另外还表明,在11名被警察控制的人中,并非全部是一号店的工作人员。 由于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警方也没有透露1号店员工由此受益的金额。

目前,该事件的结果尚不清楚,但这些人对记者表示,1号店设立了专门的伦理办公室和举报电话,作为员工行为规范合规的监察机构。 但是,制度和法律上的安全漏洞令人担忧。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新闻罪,向他人销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新闻、盗窃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新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科; 其他公司购买个人新闻后,发送垃圾邮件、垃圾邮件等进行营销,可能侵害市民个人生活的安宁权,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但业内普遍认为,刑法修正案(七)范围不够广,其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网络企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汽车制造商等掌握个人新闻的机构和机关。 这些领域和公司不在刑法修正案(七)的约束范围内。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认为,作为公司,如果员工发生这种犯罪行为,1号店有权对员工进行赔偿和诉讼。 但是,实际受害的是客户,员工犯罪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公司承担。

“订单悦”——《每日经济信息》的大募集活动,报纸的订单很有礼貌。 NBD/Corp /丁月/索引

标题:“1号店员工内外勾结泄露顾客新闻 11人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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