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36字,读完约2分钟

各记者赵怡核电厂在上海

的旧保单能否适用于新的《保险法》? 对这个备受瞩目的问题,前几天保险企业终于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多方采访中表示,目前承诺“旧保单适用新法”的保险企业屈指可数。

根据记者掌握的最新信息,目前国泰人寿保险企业公开承诺在旧保单上适用新保险。 国泰人寿日前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企业对老顾客“优先适用”调整后的新版条款和服务,即老保单顾客优先适用免责条款。

实际上,对投保人来说,新的保险法条款是否适用于“旧的保单”,投保人的利益是否因此而受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对这些,由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尚未确定,保险业存在两大争议。 一是根据“法不追溯到过去”的立法,大体上是“新法适用于新保单,旧法适用于旧保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通常也只对施行后发生的事情有约束力。 另一个认为应该适用。 保险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的合同与新《保险法》不同的,新法律有确定规定,应当用新法进行。

“老保单暂难“适用”新保险法”

一家寿险公司的高层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表示,“旧保单是否适用于新法还没有定论,国泰人寿的‘择优适用’是该企业的个人行为。”

与上述问题相比,记者上周末在上海保监局信息通风会上采访了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对实施后发生的事情具有约束力。 因此,仍然按照新的保险法适用新的保单,旧的保险法大致适用旧的保单”。

请根据需要转载到“每日经济信息”上。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每次预约的电话号码

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深圳: 0755-33203568成都: 028-86516388

标题:“老保单暂难“适用”新保险法”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9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