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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胡俊华从上海

持卡人去世五个月后,留下的信用卡实际上发生了几次奇怪的透支费用。 多次催债的未了结工行上海市首次将持卡人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偿还信用卡债务。

到底谁应该对这笔奇怪的债务负责? 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受理此案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孙雪梅表示,案件已经审理完毕,驳回了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的请求。

重生:奇怪的透支费用

根据长宁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判决资料,2000年10月,高先生(化名)在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办理信用卡。 2005年6月,高先生因病去世。 但是,从2006年11月开始,也就是高先生去世5个月后,高先生的信用卡发生了很多透支费用,累计达到5900多元。

此后,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对高女士进行了多次催收行为。 在催收过程中,银行知道了高女士去世,也知道了高女士的儿子林先生是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因此,银行以“根据法律规定必须用林先生继承的遗产偿还高女士的债务”为由向法庭起诉,要求林先生偿还信用卡

法院:驳回银行的请求[/br// ] 本案信用卡透支发生在2006年11月以后,持卡人高先生于2005年6月死亡。 也就是说,由于透支费用行为是在高先生死亡之后,所以非本人

法院作为原告主张,工商银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应以林先生继承的高女士遗产偿还债务,但该请求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需要审判 另外,原告银行也未能举证信用卡透支行为是林先生所为,因此林先生对信用卡透支行为不承担责任。 据此,依法判决,驳回银行的请求。

受理此案的孙雪梅法官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案件审理已经结束,原告尚未作出上诉决定。

建议:“死亡信用卡”

孙雪梅表示,目前银行无法第一时间获知持卡人的死亡信息。 如果稍有恶意的人利用这个漏洞进行恶意透支,银行的损失也会更大。 银行的信用卡系统与公安机关的系统对接,对于可以及时核对和注销死亡持卡人信用卡的持卡人家属来说,也必须马上去银行刷卡。

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通常如果持卡人不还债,银行财务部门的员工会联系持卡人。 如果无法联系持卡人,联系信用卡的第二联系方式。

昨天,记者致电工行上海分行推进部门的黄侃,黄对记者表示,将在了解此事后与记者联系。 但是,直到昨天的消息,记者才能得到工行对这件事的评论。

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何玉平表示,从刑事责任方面来看,如果持卡人死亡后仍继续采用信用卡,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但是,对银行来说,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调查持卡人的非法使用,追究其责任。 最好的防范方法是马上注销“死亡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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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卡主去世后信用卡透支银行输掉追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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