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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胡俊华在上海

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正在加快。 昨天,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条例(草案)》(撰改稿)。

今年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条例草案》。 3月25日,国务院基本同意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处魏斌表示,与《条例草案》相比,编辑稿件的文案根据国务院在上海建设“两个中心”意见的文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例如,加入了“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设金融信息新闻服务平台和全球金融新闻服务市场”的文案。

“上海二审金融中心地方立法”

与一审中提出的评级意见相比,撰写稿对金融人才的录用评估和人才引进作出了规定。 在人才招聘评估中,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金融服务部门制定金融人才集聚、快速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适合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人才采用评估机制,将金融人才和相关政策分类制定。 ”引进金融领域的人才,“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为引进的高层次、紧缺的金融人才提供户籍和居住证办理、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的便利。 ”

“上海二审金融中心地方立法”

金融征信平台的建设也是条例草案一审中备受关注的问题。 文章确定:“上海市经济新闻化管理部门要与市金融服务等部门合作,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合作健全金融业高级管理层的执业信用记录。”

如果没有事故,《条例草案》(撰改稿)有望于今年6月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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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二审金融中心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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