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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从上海

《每日经济信息》发行。 最近山东省保监局表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虚假赔偿案,理赔关键证件和多个环节签字均为伪造,虚假费用报销近5万元。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保监局”)日前对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开具了3张罚单,并处总额14万元的罚款,并提醒相关人员。

保险公司虚假索赔根据罚款

,山东保监局查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分公司的一个赔偿方案是虚假赔偿方案,赔偿方案中“警队事故认定书”是伪造的, 其中,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行被罚款10万元,企业理赔部经理刘长根罚款2万元,副总经理(主持业务)俞鹏罚款2万元。

山东省保监局信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伪造虚假认定书和报销虚假费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 保险企业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文件和资料应当如实记录保险业务的若干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保监局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行处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涉嫌“虚假赔案”安华农业保险被开3张罚单”

涉嫌通过顾客进行虚假赔偿

记者在该企业理赔部工作人员称投保人张明]的汽车保险理赔事件中,车主未将车交给其他人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这个事故本来是真实的,但是顾客为了进一步骗取保险费,发行了虚假的“警队事故认定书”以扩大损失。 目前,企业已经联系该客户,如果他愿意合作,自愿退还扩大损失部分的赔偿金,保险企业不予追究,保险公司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涉嫌“虚假赔案”安华农业保险被开3张罚单”

安华农业保险企业济宁中心支企业理赔部经理刘长根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警队事故认定书》是顾客伪造的,但企业监管不到位,未能审查真实性,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他否定了企业内部的人穿透顾客造假的可能性。

但是,当记者询问如何解释“多个环节的签名都是伪造的”等详细问题时,刘长根说:“这是业务员操作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理赔部工作人员李先生说:“都是上级(领导)操作的,一般工作人员不知道具体情况。 ”。 这样的回答有明显的矛盾。

李先生还说:“保险公司违规被处罚是正常现象,被处罚的两位领导至今仍在上班,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针对报销虚假费用近5万元的名义,刘长根表示,这是“检测费用”,是保险界常规费用的报销,在各保险企业理赔时发生。 另一名普通员工表示:“事故发生后,企业理赔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确认事故的真实性后才回来,之后的资料将全部由顾客提交。” 由此推断,通过查看现场,产生了近5万元的“检查”费用,值得怀疑。

“涉嫌“虚假赔案”安华农业保险被开3张罚单”

南开大学保险学科保险法教授朱铭表示,如果客户伪造《交通队事故认定书》骗取保险费,保险公司花了近5万元的检查费,却无法确认,将失职。 另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多个阶段的签字是伪造的,报销虚假费用对企业财务也有好处,因此不能排除内部员工贯通客户进行虚假请求。 否则,不能对索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罚款。

“涉嫌“虚假赔案”安华农业保险被开3张罚单”

山东保监局信访处负责人表示:“山东保监局已经对认定的事实依法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处罚人可以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济南市历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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