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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将于6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只能用于家庭自营,不得进入市场流通或改变住房居住用途的个人收入不纳入申请条件,住房困难的北京市城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均可申请保障房,并且住房困难的外国人工作

草案规定,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法,租赁和销售并举。 租赁型保障房是在指定期间支付租金的,标准略低于市场租金; 销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不一次性重复缴纳购房款,销售价格主要包括房屋建设价格,不包括土地和土地层面的开发价格。 向市场出租住房的本市城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发放租赁补贴。 补助金根据家庭或个人收入、保障面积等因素有所明确。

“北京保障房申请不问收入”

申请条件方面,北京城市户口的家庭、个人在本市没有房子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以申请租赁型保障性住房。 全家在本市没有住宅,并且在本市没有取得福利住宅、保障性住宅等政策性住宅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配套型保障性住宅。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销售型保障住宅。 (记者余荣华) ) )。

原文链接:日本新闻/政策//- 07/02/c _ 126699257

标题:“北京保障房申请不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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