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4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李婷在厦门[/s2/]

最近,厦门发布了新的《普通住房规定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岛内住宅的总额被认定为300万以上,岛外220万以上被认定为“豪宅”,不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厦门新公布的认定标准,从年1月1日起,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为1.0 (不包括); 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岛内(思明区、湖区)住宅一套总额不超过250万元),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住宅一套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与目前实施的标准——岛内总额250万元、岛外180万元相比,该标准分别上涨了50万元和40万元。

“厦门“豪宅”新标准出台 被质疑标准太低”

根据当前地方税部门的政策,对符合优惠政策的购房者,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契税和营业税方面,契税最低只需缴纳1%,不符合优惠条件的需缴纳3%。 营业税符合一般住宅标准,且购买满5年的,可以享受免征优惠,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当全额税率支付营业税及增值税。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虽然该认定标准较以往有所突破,但进入今年以来厦门楼市持续快速上涨,目前厦门岛内销售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已突破30000元/平方米,为40000元/平方米。 以目前岛内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平均价格计算,90平方米的住宅总额超过300万元,已入住“豪宅”

按照这个标准,厦门的许多住宅被认定为“豪宅”,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参考目前厦门市的实际房价,标准过低,从岛外看,目前岛外各区地价已跌破万元。 据此计算,岛外房价很快将跌破2万元,今后厦门将成为“各地豪宅”,对购房者来说购房负担将会加重。

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11月,厦门新商品住宅价格比上个月上涨0.4%,比去年同期上涨17.1%,仅次于北京、广州、深圳、上海。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小组的数据显示,继10月份大幅下跌之后,11月厦门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再次暴跌。 11月厦门新房成交量比上个月下降64.4%,比去年同期下降79.5%。

标题:“厦门“豪宅”新标准出台 被质疑标准太低”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2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