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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根据相关政策,重庆实行两年房地产税收,全部用于公租房、公租房建设。

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重庆市按照国务院的安排,以完善税制、调整分配、招商引资为基本内容,制定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对主城区独栋、新购住房价格超过前两年商品住房均价两倍的住房,重庆市“无户籍、无公司、无从业,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庆将购买应征收房地产税的库存和新增应税住房11027套,其中存量独栋的商品住房3605套,新增高档住房7352套。

据悉房产税限制了高级住宅的支出,也对收入分配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房地产税试点方案,重庆近期全年税源总量超过1亿元。 这些房地产税收入已经用于公租房建设,实现了“高端有约束”和“低端有保障”的比较有效的联系。

另外,还要征收房地产税,实现对房地产持有环节的征税,有利于财税体系的健全。 并通过试点探索,在税收制度要素设计、征管、组织推进、部门合作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促进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

标题:“重庆:房产税所有用于公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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