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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最近,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就“能否出租限价房”做出了确定的说明。 天津市对限价室的租赁政策没有限制,市民购买限价室后可以租赁,但必须用于居住,不能用于经营和商用。

由于属于保障房的范畴,限价房能否用于租赁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以往的规定,与限价住宅属于同一保障性住宅范畴的经济适用住宅,在未获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宅购买者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租,也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用途,但限价没有定义

上述负责人表示,天津市限价室将在买入并交纳契税5年后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时政府不接受任何增值收益,按照商品房上市的相关税费规定缴纳税费。

这与北京目前实行的限价政策不同。 根据北京市规定,购房人取得住房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该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支付土地收益等价款。

对比北京市限价室能否出租,北京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对限价室出租的家庭,由市区二级住房担保部门进行了调查,重新讨论了限价室的购买资格,明确了当时是否符合限价室的购买标准。 不符合标准骗取购买的,购买的限价室也必须依法回收。 此外,在市区2级,政策性住宅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还将检查是否违反了代为租赁政策性住宅的行为。

“天津确定限价房可用于出租 上市交易可享普通商品房待遇”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限价户确实符合订货标准,可以为了应对实际困难而租赁,但不能随意改变用途而租赁给商用。

根据北京市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采用监管的意见》,2007年以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如有违规出售、出租、出租、闲置等行为,园区物业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伟业我爱我家的副总裁胡景晖,认为经济适用房属于不完全产权或有限产权,但限价室完善产权。 “完全不让借,有点不舒服。”

标题:“天津确定限价房可用于出租 上市交易可享普通商品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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