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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和车库的出租、出售行为,防止“炒房”行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近日特别下发文件规范小区停车位出售,今后南宁市小区停车位出售将大体落实“一户一户”的原则

最近,根据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和车库租赁管理的通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出售商品房时,购房者每购买一套住房,只需购买该项目专有产权的停车位或车库的大致一个。 南宁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户占用多个停车位的情况发生,其他购房者想买车时没有买车的空间。

“南宁出台小区车位“限购令” 一户一位防“炒车位””

停车场的销售大体实行“一户一户”,但为了满足拥有多辆车的家庭的停车场问题,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销售备案,说明时尚上没有停车场和车库在出售。 通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停车场和车库的销售情况在本项目所在地明显位置公示后3个月未能全部销售的,对于滞销的未销售停车场和车库,本项目的购买者可以自主购买多个停车场和车库。

“南宁出台小区车位“限购令” 一户一位防“炒车位””

并规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筑区划内规划机动车停放的停车位和车库,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录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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