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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杨宠从上海强发

在上海宝山、徐汇等区与父母共享住房产权的未婚孩子无法购买房子的消息传出后两天,昨天( 3月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终于做出了说明。 “这个孩子没有产权的住宅”是指孩子单独没有产权的住宅。

上述说明在领域内再次掀起轩然大波。 中房信拆师薛建雄按照上述说明的字面理解,认为这意味着限购范围大幅缩小,与父母共有多套产权房,但不单独拥有房屋的人将重新获得购房资格,再次入市购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其他房地产行业人士大多也持相同观点,许多与父母共享多种股权的购房人认为这样可以再次购房。

但这些了解还是拆师个人的,新解释公布后,到底是放宽限购还是收紧原有限购政策,还需要看今天上午各区县交易中心的具体落实情况。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住房管理局的上述解释是上海近三周以来的第三个关于限购令的解释。 此前上海曾两次对上海户籍人口进行说明。 昨天,上海户籍居民家庭的孩子成年后,确实有结婚等需要,关于该孩子没有产权的住宅的解释再次引起争议。

房屋管理局发表上述说明的理由是,关于少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 (沪府办发( 7号) )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有婚姻等需要,且其子女无产权的住房,可以在本市限制购买一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上述说明无疑推翻了迄今为止这些区的有关规定,让没有单独产权的孩子可以为结婚买房子。

但是,这样的解释又引起了新的后遗症。 在孩子和父母共有的产权房有两个,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是否满足再购买的条件呢?

薛建雄提出疑问说:“这意味着孩子和父母如果有10套房,就可以重新买房。” 中房信拆师薛建雄认为,有这种想法的还有其他房地产拆师。

标题:“上海限购“新解”:看似收紧实是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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