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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庄春晖从上海出发

去年引入中国以来,团购这一模式风靡国内各大城市,但与之相伴的是团购相关的投诉层出不穷。

在团购网站迅速增长的同时,监管体系还不健全。 在这种背景下,客户必须注意常见的成本陷阱。

“我很忙。 与媒体见面,探查3·15的风向是首要的。 》一位知名互联网集团团购网站公关负责人向记者投诉。

团购网站忙于3·15对策并非偶然,团购模式风靡一世的背景下,与其相关的投诉层有时并不贫困。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的调查,这些费用纠纷只是两大原因。 一个是同质化的竞争。 其二,成本行业,特别是供应商缺乏诚信体系。

海外团购领域始于2008年,以groupon为代表。 年,国内团购领域也开始进入“野蛮生长时间”。

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6月是团购网站爆发期,网站数量激增64.4%。 年末,独立团购网站数量从3月的127家迅速上升到近2000家的规模。

独立团购网站发展迅速,各门户网站、评价、社会交流网站也开设了团购渠道,进入这个市场。 年,成了名副其实的中国“团购元年”。

建立团购网站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和资金量,没有行业标准和规范,几千元就可以迅速构建出稍具风格的团购网站框架。 但是,这种零门槛不应使团购丛林疯狂增长,引发混乱和无序的竞争。

口战、暗斗的集中爆发始于年初,当groupon决定进军中国的消息曝光时。 据此,挖角、反角、领域联合抵制、域名抢注、姓名研究等层出不穷。 经过不断的厮杀和牺牲,最后很多公司都会陷入这样的生存竞争吧。

虽然年龄在1岁左右,但必须支撑过度成长的身体; 竞争日益激烈,团购网站必须在粮食耗尽之前,奔赴第一阵营,生存下去。

其中,高额的运营费是悬挂在团购网站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据统计,截至近期,国内团购行业共发布约14条融资新闻,涉及10个网站,金额接近8亿元人民币。

拉手网、美团网、客满、阿丫团、f团、酷团等都声称受到了上千万元级的风险投资。 但是,即使是这样级别的资金,也可能无法满足团购网站烧钱的速度。

扩展,重新扩展; 赛马场、地铁站充斥的广告……团购网站刚拿到的利润,很快就投入到了“无底”的运营宣传中。

但是,投资者支持这些动向,不能节约运营宣传费用。 它不仅能带来直接的销售收益率,也是对企业品牌认识的建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更高的目标——上市。

记者对团购网站的调查发现,读者投诉的焦点几乎集中在一个问题上。 也就是说,如果顾客因为供应商而遇到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团购网站需要承担责任吗?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此询问了工商局监管人员,他遗憾地表示,由于网络团购是一种新的形式,没有具体的法规和先例,相关部门在监管和责任定义上仍是空白。

他说:“作为公司,我认为基本上是不主动出卖假期。 对于合作者的资质和产品质量,团购网站也要仔细选择,多次相关审查。 向客户明示合作伙伴和产品的消息,不要模糊。 ”

他说:“合作方和客户发生纠纷时,团购网站有义务与工商部门合作进行相关调查并提供证据。 这也降低了企业自身的风险。 ”

上海律师游云庭向记者表示,团购网站必须检查推荐的商品和服务,负有相关责任。 “团购网站既然先收到货款,就不仅仅是中介,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债务的转移有关。 作为这样的费用的一环,团购网站作为第一手付费,肯定是有责任的。 ”。

游云庭律师认为,团购网站是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者,受《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顾客权益保护法》等约束,顾客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在以前的采访中,我们发现团购网站的负责人检查了合作者。 淘宝网团购频道“聚得”的负责人慧空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进行了介绍。 “预审”是保证团购成功的重要保证,具体包括合作方的经营执照、银行账户、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资质说明、税务登记证等的核查、备案。 其中食品类的目的需要qs安全认证,化妆品需要国家强制认证。

“一年暴增2000网站 团购监管仍为空白”

慧空还指出:“团购网站的销售人员签订了合同,另外,还需要注意对方是否能够代表这家公司和企业品牌,如果是经销商,则需要合法代理商的许可协议。 如果没有分店或分公司等法人资格的话,不能轻易签约。 最近美团和dq的麻烦是教训。 ”

根据《网络新闻服务管理办法》、《顾客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目前管理电子商务领域、团购网站的相关政府部门以工商部门和通信部门居首位。

工商部门首要管理市场销售、公平交易、顾客权益保护等的通信管理部门首要管理的是经营性网络站的审查等。

但是,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模式,与传统网络交易相比有很大的差异,既没有现成的经验,也缺乏较为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难度较大。

据悉,随着团购网站投诉和纠纷日益增多、影响增大,工商部门内部已有讨论。 以下是上海市工商局人员为《每日经济信息》提供的“探索研究”,部分摘录供参考。

年7月1日正式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赋予工商部门有力的监管手段。 其三条确定:“本法所称互联网服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相关经营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经营者。” 将团购网站纳入互联网服务商的范畴,第三章列举了互联网服务商的11项义务。 在顾客、团购网站、商家的交易链中,网站事实上起着主导作用,要点是要加强团购网站的监督和管理。

“一年暴增2000网站 团购监管仍为空白”

在加强对网站交易平台的监管方面,工商部门要重视对客户和商家的普及教育,引导他们积极选择规模大、运行正规、美誉度高、信誉度高的网站进行交易; 并且知道运用各种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网购的特殊性,客户、网站、商家可能在不同地区,各地工商部门合作,完全利用跨省网上监管平台,切实承担本辖区内商家、网站的监管职责,损害顾客权益

1 .表示成本虚高。

现在,团购网站的团体商品大多标注为3~4折,如果不打折的话,似乎就不能说自己在团购。 事实上,这些“团货”的实际价格通常比前面提到的优惠价格要高。 这是因为不能实际提供给客户。

由此可见,“好对策”之一是提高成本,使人产生“超低折扣”的错觉。 遗憾的是,很多顾客已经只播放了网站页面上显示的更便宜的折扣、越来越多的省钱词,但最终团购并不是自己实际需要的,还出现了团体购买后的价格比其他渠道的零售价要高的笑话

2、以低价或免费收购商品的名义,欺骗客户进行登记。

很多事例表明,“0元疯狂掠夺”本身可能是免费活动,和所谓的活动抽奖一样,团购网站是增加人气,刺激注册客户数量的常用手段。

3 .假冒团购数字,虚假繁荣。

团购网站相关人士表示,“大部分团体的数字都有水分,只是水分大小的不同。 据某活动称,有一千人申请,但实际购买的可能有几十人。 这已经背离了“团购”一词的原意。 ”这样谎报数字的背景是,在目前团购领域激烈的竞争中支撑“面子”,获得投资者认同的必要手段。

4 .商家服务缩小,另设条件

“虽然在网站上很普及,但是真的是团购下来之后,再打电话预约。 对方总是团购的客人太多了,明天都满了。 下周满了。 下个月也不好说。 ”

好不容易预约成功的顾客,注意到随着折扣商家的服务态度也“缩小”,“仿佛团购客人是二等公民一样,享受的待遇出现了差异。 常客在免费停车场,团购客人另收钱饭后发给常客优惠券,不交给团购客人; 会员卡积分什么的不能做。 因为钱付少了,所以服务也随便应付完了。 闹情绪了。 ”

共同购买火锅的话,虽然价格便宜,但是对商家说“不包括锅贴。 另外加60”。 团购电影、网站上注明普通电影是可选的,“特殊电影”每人加10元,结果去电影院一看,大部分电影都是“特殊电影”。 共同购买郊外的温泉后,一行人到达时收到了“周末追加80元服务费”、“只开放指定温池”的冷淡通知。 以上是客户不同投诉条件的一般示例。

“一年暴增2000网站 团购监管仍为空白”

5 .商品的安全性可疑

在团货质量方面,餐饮、培训、旅游等实体的团购项目可信度较高,但包装食品、护肤品、化妆品等的安全性问题和投诉一直较高。

6 .业者跑

客户来访,但商家已经去了大楼空的例子已经不少了。 团购网站不仅可能失去了已经支付给商家的钱,还必须敢于向生气的顾客道歉和赔钱。

7 .退货、退钱困难

随着团购领域的兴起,新名字的“团奴”诞生了。 每天上网习性地浏览各团购网站,大喜过望地将几个超市折扣商品分组。 但是,时间一长,这些客户就会问:“我真的需要这些东西吗? ”忧郁地袭击。 “已经计划好了,我可以后悔吗? ”

或者说,团购太多了,“团奴”们都忘了自己的团子直到过期。

因为是团购这种“先付款后付款”的特殊模式,所以几乎没有顾客和过期的团体商品会退款的团购网站。 即使有,顾客再三抗议后,也会退还到团购网站的账户,无法取现。 大部分情况下,未支付给商家的费用进入各团购网站的口袋,成为净利润,也称为“沉淀资金”。

不过,近期商务部提出设立“冷静期”,促使电子商务网站退货的几大团购网站也公布了各自的退款、退货政策。

8 .新闻不公开,邮件不可靠

除几大团购网站外,其他大部分团购网站没有完善的企业新闻,网站首页没有按规定标注icp经营网站的订阅号、电子营业执照等新闻,联系方式也不明确,找不到联系电话和地址。

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工商相关人员也经常必须向来投诉的客户说明。 光靠团购网站的确认邮件,不能作为维权证明书使用。

9 .不开收据,维权受到阻碍

一些商家以团购活动以最低折扣让利给顾客为由,拒绝开具收据,或者提出与团购分开增加费用,从而阻碍了顾客的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顾客开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因此,即使是用价格打折的团购,其费用行为也不打折。 因为,如果顾客要求发票,商家出于各种理由不开具发票,就会发生违规行为。

10 .推卸责任

如果客户在团购过程中不高兴,你会向团购网站还是商家主张权利?

很多客户面临的是,在花钱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和商家谈判时,对方以没有收钱为理由无视的客户指责团购网站,结果被指责为“不知道当时的情况”。

另外,一般团购网站只有一个注册地,但都至少十多个,最多几十个城市规模发展很快,客户向任何一个管理部门提出维权请求都很麻烦。

团购网站的创业者中,有多次创业者,比较“靠谱”的网站投资方,只要得到一点风投企业的资金支持,万一遇到投诉情况,也能撑得住; 网站是否有高级或母公司的支持? 例如,莫奇网的背景是千橡集团,评估团的上级是大众评估网,有利于相对信用。

不要只看团购网页上的热门介绍,在论坛和其他口碑网站上搜索团购推荐的商家和商品,特别是餐厅、美发厅、美容院、健身房等口碑,网上都会有新闻。

要尝试新的团购网站,最好从便宜的东西开始买,感受质量和服务。 下单之前最好打电话向商家确认一下。 另外,有些类别的商品在折扣过低的情况下,更应该警惕,通常3c产品不能以超低价格在团购网站上公开,对于拿到的食品,也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保质期等。 4 .选择可靠、方便的商家。

例如,在熟悉的餐厅和电影院,观察为了保留关联性而花费的票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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