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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黄清燕从上海

再到20世纪90年代风靡一时的“内衣王”俞兆林,这次收购俞兆林企业品牌的是浙江义乌的民营公司。

12月21日,上海兆林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俞兆林企业品牌将卖给浙江义乌的民营公司,该公司将于明年4月起运营俞兆林企业品牌。 在义乌大陈镇,本月初就传出了收购上海保温内衣企业品牌的消息。

俞兆林企业品牌的出售信息已经内部相关人员确认,记者以采访的名义向兆林实业方面询问此事时,得到的回复是“如果有出售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开,但目前没有”。

金盾服装不仅收购了企业品牌

12月21日,义乌一服装行业人士针对《每日经济信息》,义乌大陈镇衬衫公司与兆林实业方面签署了战术合作协议。 据这些人介绍,目前正处于敏感时期,具体的采购公司不方便公开。

俞兆林企业品牌与义乌公司的合作早就开始了,根据兆林实业方面最新的公开资料,上海兆林实业有限企业于2009年转制成功。 目前,该企业在浙江义乌拥有16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生产基地。

据相关人士介绍,过去俞兆林在义乌的生产是义乌金盾服装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金盾服装),金盾服装官网新闻称,金盾服装是一家集衬衫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企业 该企业是上海新兆林纺织有限企业的生产基地,拥有“俞兆林”企业的品牌经营权。

那么,此次收购者是想从生产转向企业品牌经营的金盾服装吗? 12月22日晚,金盾服装相关负责人就“每日经济信息”确认了上述消息,称此次与俞兆林的合作不仅是企业品牌的收购,更是全面的“战术合作”。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兆林实业目前正在运营“俞兆林精品服饰商城”,从各种迹象来看,俞兆林企业品牌可能迎来“第二个春天”。

“俞兆林再换东家 义乌民企接手”

90年代内衣销售奇迹

业内人士认为俞兆林是保暖内衣行业的“鼻祖”。

1996年,上海人俞兆林创立上海兆林实业有限企业,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产品企业品牌,保温内衣概念的推出,使俞兆林在市场上一时成名: 1997年销售28万套,1998年, 1999年销售300万套,全国纺织领域“兆林实业方面表示,2000年生产的保暖内衣销售额突破3亿元。

2000年6月,俞兆林邀请香港影星郑少秋担任企业形象代言人,响彻大江南北,开创了保暖内衣请明星做广告的先河。 俞兆林创造销售奇迹,国内保暖内衣企业品牌纷纷占领市场,而俞兆林在中消协的抽查中发现“有塑料薄膜层”,走向衰退。 这一年,俞兆林去美国创办企业,其儿子俞佳华接任上海兆林实业有限企业总经理职务,但俞佳华接任不到一年就辞职了。

“俞兆林再换东家 义乌民企接手”

在保暖内衣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来自顾客的各种疑问层出不穷,保暖内衣成了贱卖的“大白菜”,俞兆林也逐渐从人们眼中消失。

商标的采用产生了问题

在此次收购之前,俞兆林内衣企业品牌的经营者是上海新兆林纺织科技有限企业。 2003年,俞兆林方面与英国企业合作进军中国内衣市场,发布俞兆林国际升级版。 这个被称为“王者归来”的营销战略来源于新兆林企业,据新兆林董事长周叔瑜称,俞兆林在新兆林企业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

在几次营销后,近年来曝光量少的俞兆林出现了商标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矛盾。

今年10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称,新兆林纺织科技有限企业与上海兆林实业有限企业因商标录用发生纠纷。

原告上海新兆林纺织科技有限企业原决定,被告于2008年3月1日签订《关于转让“俞兆林”商标叁年采用权的协议书》,商标采用期届满后,将“俞兆林”商标采用权从2年延长至3月31日 2009年3月24日,兆林实业致函原告,通知原告解除上述协议,要求赔偿被告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被告上海兆林实业有限公司表示,原被告于2006年8月31日签订的《商标聘用许可合同》(商标注册编号: 1321136、1206674、1160534号)期满, 2008年3月1日签订了该三个商标许可续签合同《关于转让“俞兆林”商标叁年采用权的协议书》,但在许可录用期间原告擅自停止采用注册商标或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被告的商标专用权

“俞兆林再换东家 义乌民企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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