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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肖晓芬从上海发行的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桔子酒店诉格林豪泰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格林豪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柑桔酒店经济损失6.7万元 有必要在官网的首页连续30天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 12月17日,格林豪泰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准备上诉。

2009年3月,法院起诉称桔子酒店被雅虎网站各搜索引擎发现。 输入“橘子酒店”后,页面上显示“橘子酒店是99.8元的商务房”,并标注“与其决定橘子酒店,不如来绿色酒店”等,点击了这个标题的链接是“绿色酒店” 因此,桔子酒店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庭起诉了格林豪泰酒店和雅虎。

法院经审理认定,绿色豪特酒店的行为明显违反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基本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绿色豪特说:“没有与雅虎签订过任何大型搜索引擎相关的合作合同。” 这家企业目前正在准备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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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被判赔偿桔子酒店格林豪泰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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