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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文坤在北京

10日至10月30日,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公布了松下、三洋合并案的审查结果,经双方今年8月以后的5次协商,10月22日松下电器提交了最终补救案。 商务部认为这些救助方案实施后,可以消除此次收购对中国市场的不良影响,据中国“有条件通过”

称,2009年1月21日,中国商务部收到松下收购三洋的申请,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初审时,商务部反垄断局认为此次收购将明显提高合并后新公司在部分重叠产品市场的份额,并实质性改变市场结构。 这些产品是指松下和三洋的电池产业,包括硬币型锂二次电池、民用镍氢电池、车辆用镍氢电池。 相关数据显示,合并后,松下企业分别占有上述前两大产品的61.6%、46.3%的市场份额。

“松下、三洋并购案“有条件通过””

10月22日,松下和三洋对此提出了最终的补救方案。 新企业将在合并6个月后剥离三洋企业目前拥有的硬币型锂二次电池业务,剥离三洋企业或松下企业一方的民间镍氢电池业务。

商务部就此认定:“这些补救方案实施后,可以消除此次收购对中国市场的不良影响。” 10月30日获得“有条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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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松下、三洋并购案“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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