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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娟娟说:“浙江金华

如果我不被逮捕,这些钱一定可以还。 ’这是吴英昨天说的最多的话。 如果不站在被告席上,也许谁都不会相信,但眼前这个皮肤白皙扎着马尾辫,28岁的女儿竟然欠债近3亿9千万元。

吴英的父亲吴永正昨天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说:“她很能干,但太诚实了,太年轻了,社会经验少,容易受骗。”

昨天,吴英案的一审在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上午9点30分,穿着黄色背心的吴英进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这一天,她在看守所一直等了两年。 闪光灯疯狂地闪耀在她脸上的时候,这个曾经拥有几十亿人的房子的神秘有钱姐姐有点不习惯。 她的身体明显消瘦,以前的富裕精致的形象在这个时候消失了。 旁听席上,除了二三十家媒体和200多名群众外,还有吴英的父亲、母亲等数字家庭,吴英走进法庭时,他们不由得向她挥手。

“直击“亿万富姐”受审 吴英当庭翻供拒绝认罪”

在历时较长的审判中,吴英始终没有表明认罪,反而多次以强硬的语气反问检察院和审判员,扰乱场内。 要说她借的资金是否用于浪费,据说吴英在法庭上翻供,当时的口供受到了“误解”。

检察院认为,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人诱饵,以多种名义,林卫平、杨卫食。

关于上述3亿9000万元的借款和高额利息,吴英坦白说,她主张自己借的钱都用于企业经营和投资,涉案资金为双方自愿借贷行为。 吴英表示,从2005年到2007年2月被捕,她的欠款金额共计9亿多元,已经是6亿元左右。

吴英的借款是诈骗行为,是为“不特定公众”筹集资金,还是用于个人浪费等问题,成为辩论双方争论的焦点。 这些将决定吴英最终的量刑。 法庭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2007年2月10日,吴英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关押在金华市看守所。 2008年11月4日,金华市检察院因涉嫌集资诈骗向本色集团法定代表人吴英提起公诉。 / BR// HR// BR// HR /信息链接/ BR// HR// BR// HR// HD// HR//吴英案件法庭上三大焦点[/BR///HD ] ”

检方证据显示,尽管事发前一些企业开始试点营业,但经营并未好转,2006年底,企业资金链断裂,现金100多万元。

对此,检察院认为吴英明知没有偿还能力却大量骗取资金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另外,检方还举证说吴英没有认真经营企业,创办企业的真正目的是骗取越来越多的资金。

另一方面,吴英的两名辩护人认为,吴英的行为不存在表示是欺诈的客观事实。

辩护方表示,吴英向债权人借钱时,已证明借钱的用途是双方自愿的。 此外,吴英积极经营企业,努力还钱。 这些证明没有吴英主观故意欺诈的想法,企业经营的损失与欺诈没有任何关系。

吴英主张,事发前企业刚尝试营业两个多月,还没赚钱是正常的。 “如果我没被逮捕,企业今后一定能赚钱。 ”

焦点二:是否用于个人浪费

检方认为吴英所借的大部分资金 根据吴英的供述,除了这3亿9000万元外,外面一共欠了5、6亿元的债,而本色集团的资产判断只有2亿元。 检方认为,这中间的差额被吴英个体占有。

据吴英介绍,所借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和经营,包括1.3亿元固定资产、4000多万元期货、1.4亿元珠宝首饰和总价值1000多万元汽车等。 / br/

她一共有30辆汽车。 吴英在看守所表示,一件小背心3万多元,戴58万元的手表,花4万多元的化妆品,穿4万多元的皮鞋。

吴英主张借的钱全部用于企业的投资和经营,除别墅和两辆个人聘用的车外,其余的不动产和车辆全部记录在企业的名下。 对于在看守所的口供,吴英在法庭上翻供。 “我从没用过这么贵的东西。 我的房子现在被关闭了。 我不认为你们可以进去查一下。 ”

辩护人说:“吴英的集资是单位行为,不是个人。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最高量刑是无期的,后者是死刑。 焦点3 :“不特定公众”“/ BR// BR /”“/ HR// BR /”“/ HR// HR /”“/ HR /”“/ HR// /”“/ HR /”“/检察方为 这个吴英是无罪的。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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