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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陈玉明)三一集团18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瞩目的三一起诉美国海外资委员会和奥巴马总统一事给予了说明和应对。 法律专家表示,外国企业起诉美国外资委员会是该机构成立以来首次,没有先例,但三一胜诉很难。 三一集团的董事对文波说,诉讼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的尊严而战。

今年3月,三一集团通过美国关联企业罗尔斯企业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 之后,由美国财政部长官担任主席的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 CFIUS ),以涉嫌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保障为由,要求罗尔斯企业立即停止作业,并在所有设备拆除结束之前禁止转让。 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发布总统令,要求中止这个风场的风力发电项目。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和美海外资委:为尊严而战”

10月1日,罗尔斯企业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诉状,指控奥巴马总统和CFIUS为共同被告,向法庭上诉。 三一集团认为,由于罗尔斯企业的统治者是中国公民,奥巴马总统和CFIUS对罗尔斯企业的风电场项目采取选择性执法,侵犯了罗尔斯企业享有的平等保护的宪法权利。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牛新春认为,美国三一风电场禁止项目并不是孤立的情况,背后有经济、政治、选举等多种原因。

“从经济因素来看,美国禁止的是有科技含量、我们具有竞争特点的领域。 从政治因素看,美国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不信任。不管是三一,还是最近美国众议院的报告主张封杀华为、中兴,美国提出的理由都有可能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 从选举因素来看,禁止外国人投资不利于就业,但在涉及中国的问题上,对美国政治家来说,往往宁左勿右,反而是强硬。 ”。 新春说。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和美海外资委:为尊严而战”

“三一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做损害美国国家安全的事件。 ”三一集团副总裁、罗尔斯企业首席执行官吴佳梁说:“我们在美国土地上起诉CFIUS和奥巴马总统,表明我们对美国的法治有充分的信心。 如果能赢得这场诉讼,那首先是美国法治的胜利,说明美国是一个可以放心投资的国家。 ”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美国政府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美国自身的法律,也违反了中美两国20世纪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给中美两国双边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投下了非常深远的阴影。

但是,对于这个事件的结果,法律专家并不乐观。 三一风电项目诉讼案律师夏廷康表示,这是自CFIUS成立以来,外国企业首次对该机构提起诉讼史无前例,打赢该案确实很难。

“事件的结果无法预料,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我们必须维护三一的尊严,维护中国公司的尊严。当我们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时,不能光忍耐。”文波说,“我们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但国家之间的市场开放应该遵循对等的大体。 当美国动不动就以国家安全的名义封杀中国企业时,中国不能疏忽自己的国家安全。 ”

“三一集团起诉奥巴马和美海外资委:为尊严而战”

(本文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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