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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 7月26日),央行上海总部宣布,下一阶段将建立银行卡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商户和持卡人的负面新闻纳入公司、个人信用新闻数据库。 积极与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合作,严查网络信用卡套现。

近年来,互联网上也出现了很多专门做信用卡现金的广告,主张可以提供信用卡现金服务。 其实,这是典型的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

与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相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对信用卡套现案件定罪处罚

“商户如果协助持卡人兑现,将因‘非法经营罪’被定罪。 ”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为了比较有效地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该银行与上海市公安局、银联上海分企业、沪银领域金融机构共同在上海市设立了银行卡违法犯罪办公室,采取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措施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

此外,该行还汇总了前一阶段曝光的银行卡违法犯罪案件的新闻,建立银行卡案件新闻发布机制,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商户和持卡人的负面新闻纳入公司、个人信用新闻数据库; 进一步加大推动力,加强舆论监督。

另外,央行上海总部指出,作为发卡和收据发行的金融机构,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发现类似兑现的可疑交易,有助于及时遏制银行卡犯罪。

“发卡公司做好顾客识别工作,从根本上减少银行卡犯罪的可能性; 储蓄银行要迅速发展特约商户,必须建立严格的实名审查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核查身份的新闻系统等技术手段,多渠道了解特约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新闻 应特别关注批发、咨询、中介、公益类等低退税率、零退税率特约店的考核。 ”

标题:“央行上海总部:将严查网络信用卡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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