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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宋怡青从北京出发

后,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汽车保险涨价的谣言在社会上传播开来。 昨天,人保财险北京分企业汽车保险部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配合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企业对合同、流程等进行了大幅调整,确实提高了经营的价格,但汽车保险的涨价却是一片空白。

毕征介绍,中国汽车保险有a、b、c三种条款,不同条款的保障范围、汇率结构、汇率水平略有不同。 现在三个条款的费率规定都没有变化,所以汽车保险不会涨价。 即使真的涨价,也需要提请保监会批准。

新《保险法》实施后,车险非但没有涨价,反而大大增加了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文案。

北京保险领域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对记者说:“新的《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提出了确定的要求。 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不及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应当在30日内进行核定,降低投保人的理赔价格。”

另外,新的保险法还确定了保险人可以直接向受害者的第三者赔偿,也就是事故中的无责任人可以直接向责任人的保险公司索赔,从而大大节约了无责任人业主的劳动力。

另外,根据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标的物转让的条款,保险对象的受让人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汽车保险可以理解为,汽车保险与汽车一起完成转让,无需另行申请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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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保险法》实施车险不涨价理赔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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