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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宋怡青在北京

全国270万保险营销推广专家的福利如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保监会还在探索切实可行的途径。

近日,保监会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人员管理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企业和保险中介企业改善保险营销推广负责人的工资水平,并

保监会于2007年、2008年下发了《关于规范保险营销队伍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人员管理问题的通知》,向保险企业发放了保险营销员 保监会再次发文,从侧面放映保险营销推广专家在领域内的不自然地位。

距离社会保障路途遥远

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人员270万人,保险费收入占总保险费收入的42.18%。 但是,这些人一直游离在保险公司的“正规军队”之外,没有基本工资,也没有享受企业社会保障福利的权利。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加强与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表达和协调,探索保险营销推广负责人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业内人士向保险营销推广负责人坦言,通过实际操作参加社会保险非常困难。 首先,从法律关系上看,保险营销人员和保险企业仍然是代理关系,不是劳动雇佣关系,要“转正”不容易。 其次,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急剧增加,将引起整个领域的洗牌。

“参加社会保险对小保险公司来说负担不是很大。 但是,像中国人寿、中国平安这样的全国性保险企业,他们现有的营销人员有几十万人。 加入社会保障没那么容易! ”

上述人士向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北京市2008年的月平均工资为3322元,参加社会保障的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2000元左右,保险企业每月也要给一个营销人员600多家 数十万人的社会保障费将急剧增加这些保险“鳄鱼”的人工费。 这意味着很多营销推广负责人将被淘汰。

“只有在生产有保障的情况下,保险企业才能考虑参加社会保障。 此外,全领域的门槛将提高,营销团队整体素质将得到飞跃。 》

另外,《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改善保险营销推广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运用商业保险完善营销推广人员的福利保障,提高意外伤亡、医疗、养老等商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营销人员准入门槛上升

《通知》指出,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市场实际情况,严格保险营销推广人员的招聘标准,进行监督 逐步提高保险营销推广人员的整体文化水平,改变目前保险营销推广人员的来源渠道单一

《通知》还包括各企业对外发布的保险营销推广专家招聘广告等。 强调必须明确证明性质和雇佣方法,不得用各种模糊的职业标题和职称粉饰保险营销的业务性质。 不得通过混淆保险营销推广专家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水平等手段误导社会求职者盲目加入保险营销队伍。

一位资深保险营销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工作流动性很高,不负责任的营销人员有的一劳永逸地换了地方,为了收入欺诈的客人,把这个湖里的水搞混了。 ”。

由于保险营销人员的报酬由佣金和提成构成,一些营销人员为了扩大业务量,夸大渲染保险的功能,误导和欺骗顾客。

“保险公司即使招不到人,也采取欺骗的手段招人,使得这个湖里的水更加浑浊。 ’据他说,有一种现象使保险企业变得不自然。 目前,保险企业用“代理人”、“市场营销人员”一词招聘,但不容易招人,必须改成“金融规划师”、“寿险管理员”等名义才能招聘营销人员。

这位高级保险营销员表示,监管部门需要规范这一领域的秩序,从根本上改变顾客对保险营销员的看法。

昨天,一家寿险公司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首要目的是规范保险营销领域的秩序,但要真正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准入门槛,还需要时间,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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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模式难题待解 保监会再督保险营销员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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