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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创业板指数正式上市。 然后,在当天交易的最后一分钟,山煤国际( 600546 )发生了惊人的巨大变化。 尾市最后一分钟,山煤国际突然被两大购物拉上涨停板,瞬间涨幅达到13.7%。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明显的股价操纵行为。

这个股价操纵事件发生后,很快就受到了市场的关注。 6月2日,《每日经济信息》在头版以“山煤国际1分钟内暴涨13%的两营业部股价操纵嫌疑”为标题进行了报道。 我们暂且不论这最后一分钟的交易是否为“与他人贯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法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从而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的行为,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是否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只有“单独或共谋,利用资金特征、持股特征或新闻特征共同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这种交易才是证券法第77

“皮海洲:对山煤国际仅有“关注”是不够的”

根据2007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市场操作认定方法》,买卖相关证券数量达到该证券当期交易量的20%时,将被认定为“连续交易操作”。 山煤国际6月1日以涨停价成交总数为12887手,这两大宗交易量占当日该股总交易量的40.79%,成交额达到3079万元,占当日该股成交总额的44.12%。 因此,山煤国际最后一分钟的交易应该属于股价操纵。

“皮海洲:对山煤国际仅有“关注”是不够的”

不仅如此,山煤国际股价操纵案的嫌疑更是明显的顶级犯罪行为。 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操作证券、内幕交易、内幕信息泄露案件等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了规定, 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山煤国际股价操纵行为被赤裸裸地演绎了出来。 这是对这个“立案标准”的蔑视,是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蔑视。 因此,对这种行为,必须坚决严厉打击。

“皮海洲:对山煤国际仅有“关注”是不够的”

遗憾的是,《每日经济信息》6月3日的报道称,对于山煤国际这个疑似股价操纵的坏例子,主管部门之一的上证所只是“密切关注”。 这显然不是令人满意的,也不是打击股价操纵行为的方法。 “密切关注”只是旁观者的态度,但在山煤国际操纵事件中,上证所不是旁观者,而是主管者、监管者。 在涉嫌违法行为面前,监管部门态度如此暧昧,难怪各种违法行为在股市中被禁止。 《立案标准》能否成为现实,山煤国际的股价操纵嫌疑事件是最好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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