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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黄惠敏记者

上个月,本报报道广东中策保险经纪公司因“提取注册资金”,拒绝保监会申请设立该企业。 日前,保监会对该保险经纪公司申请人邓某和毛某进行处罚,1年内邓某等不得提出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申请。

根据保监会对邓小平的处罚决定书,邓小平和毛于去年12月提交设立广东中策保险经纪有限企业的申请材料后,注册资金账户被注销,出具的验资报告与事实不符,提供虚假资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包括 企业持有《保险经纪公司职工资格证书》的职工比例为12.5%,不能满足持证职工不得低于职工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要求。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上述违法事实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警告邓小平某的行政处罚。

昨天,邓小平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保监会做出处罚后,他一年内不能提出申请。 但是他还说自己有很多客户,一年后,如果经济形势好的话,可能会继续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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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监会处罚广东中策保险经纪企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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