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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24日公布了房地产新政策,在信贷、税收等方面进一步放松。 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免税期将由5年缩短为2年等。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家有关部委关于贯彻实施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提高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限额、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等措施,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 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存款职工,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贷款实行基准利率。 对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已缴纳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重新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云南下调公积金贷款比例:最低首付降至20%”

《通知》要求各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缩短放贷审批周期,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批普通商品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的信用诉求。 初次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对拥有一套住房、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实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未相应结清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将调整为40%以上。

“云南下调公积金贷款比例:最低首付降至20%”

《通知》还要求优化用地和住房供给结构,鼓励住房货币化征收补偿金和购买存量商品房,开辟商品住房向保障性住房转换的通道,严防房地产市场风险。

 

原文链接: house.people/n// 0427/c 164220-2690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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