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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今年11月,在中国老龄化事业快速发展的高层论坛上,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董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表示:“最近得到消息称,12月将推出该产品,并将于明年第一季度推出。”

昨天( 11月25日),孟晓苏参加了本网络强国论坛,介绍了“在家养老”的方案。 与对未来房地产价值可能下降的担忧相比,他表示可以自愿投保。 “如果住宅的价值上升了怎么办呢? 价值上涨的部分应该和老人分享,房价下降了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 ”

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唐钧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表示,绝大多数老人对房子没有自由支配权,“在家养老”对一些老人来说是可以受益的,但不能成为普遍的方法

处理“在家养老”的后顾之忧/

“以房养老”在中国酝酿多年,据孟晓苏介绍,10年前他向国务院提交了推进老年住房反向抵押养老的书面材料,并得到国务院的指示。

年9月,中国政府网全文发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几点意见》,确定开展老年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在回答网友“‘在家养老’保险产品的文案、优势和给老百姓带来经济效益”的提问时,孟晓苏提出了两个条件。 第一,老人必须有自己的所有权房或夫妻所有权房。 二是自愿参保,保险企业根据企业判断的保险比较有效的价值进行保险。

孟晓苏介绍说,将来如果房子有附加值,附加值的部分应该和老人分享。 房子(价格)下降后,保险公司必须顶住,不能把风险扔给老人。

在此基础上,他指出老人可以一辈子住在这所房子里,每月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拿到钱。 在这样的制度下,无论老人活得多长,钱都跟着他。 老人去世时,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有老人处理后事和解决不动产的钱。 如果老人早亡,房子必须按照退钱解决,并将房子交给听命于他的继承人。 老人如果长寿的话,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负责到底。

“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房价若跌应由保险企业赔”

“这样,老人就不用担心参加保险后的整个生命周期了。 ”孟晓苏说。

目前面临三个障碍/

“在家养老”在欧美一些国家是迅速发展成熟的养老模式,但在我国其快速发展的道路却坎坷。

年4月,南京市发改委、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颁发的《南京市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部门设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但是,由于银行参与意愿不高,为投保人设定了一定的门槛,社会反应冷淡,南京市“以房养老”市场发展迅速。

另外,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尝试了“在家养老”模式,试图缓解老年人收入有限、生病费用较大的问题。 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中途“夭折”。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整理,阻碍“在家养老”政策的推行,是受“养儿防老”这一历来流传的观念的困扰,受70年产权的限制。

孟晓苏认为,保险业推进“在家养老”业务有三大障碍。 第一,担心产权只有70年。 但是,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确定了规定住宅建设用地采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 这是指土地,产权不是70年。 目前,全民房产产权是永久的,土地开采权为70年,但证明了自动续期可以长期延续,也明确了不付钱的概念。 第二,担心房价下跌的第三个担忧是,以前中国老人把房产传给孩子。

“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房价若跌应由保险企业赔”

除了这些原因外,随着招聘年限的增加,房子的折旧和损坏问题也是金融机构接受“在家养老”过程中所担心的问题。

唐钧表示,随着招聘年限的增加,许多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房屋价值也有可能下降,“老人去世后,金融机构可以换房子,进入设施有很大风险。”

标题:“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房价若跌应由保险企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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