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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戴榆从上海出发

因子企业购买地遭遇“乌龙”,海南海德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海德)不愿签订合同,被海口市国土局没收保证金,需要支付违约金。 海德股份( 000567,sz )昨日宣布,企业全资子公司海德正式向海口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

海德董秘陈金弟昨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如果不能通过复议处理问题,企业将进一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与此同时,法律专家认为,海口市政府的相关信件中采用保证金和违约金双重处罚,有违合同法的公平性。

海德提出行政复议

年7月15日,海德以1.51亿元的价格获得海南省海口市长流起步区2402号地块土地开采权,但事后计算,该地块公示的建设指标与配套设计文件的调控指标存在严重矛盾,因此,海德股份有限公司据此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海口市国土局于2009年12月18日发出《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拍卖资格的决定函》(市土资用字( 1087号) ),决定取消海德土地拍卖资格。 其支付的2138万元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30天内将支付近3029万元违约金。

经过多次协商,海德股份有限公司昨天宣布,企业全资子公司海德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正式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取消《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争资格决定的信》; 要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返还竞争保证21381015.18元,赔偿海德的经济损失”。

“申请已经正式收到”。 海德公园的董秘陈金弟昨天告诉记者说:“如果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处理,一定要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政府存在争议

但陈金弟对向海口市提起行政复议表示怀疑。

陈金弟指出:“根据《决定书》,决定是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作出的。” “但信最后不服该决定向海口市政府复议,甚至接受复议的部门海口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也觉得当初的信本身有问题。”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袁裕来律师昨天对记者表示,该案如果让最终决定的审查机构海口市政府解决行政复议,很容易维持原有决定,对申请人(即海德)不利。

陈金弟认为:“不服《决定书》应该向海南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但是,《决定书》规定让我们向海口市政府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复议,所以我们只好向市里提交了。 ”。

海口市国土局一位副局长向记者表示,上述事情的解决由市政府决定。 关于海德提出的行政复议,局长昨天表示,提起复议是海德方面的权利,不予置评。

“我这里什么也说不出来。 该副局长说:“我也不能代表局里。” “现在是法治社会。 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普通的救济途径。 他(海德)觉得有道理就去吧。 ”

海德在昨天的公告中说:“这次行政复议申请还在受理阶段,所以没有实质性结果的复印件。”

定金与违约金一起处罚,或者不合适

对海口市国土局《决定书》的决定,没收海德支付的2138万元拍卖保证金,征收近3029万元违约金,海德表示不服。

“企业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海得拉巴相关人士表示:“违约方为对方,应当依法退还企业拍卖保证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海德的独立董事、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胡鸿高认为,海口市国土局书信中作出的决定违反我国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涉嫌合并适用定金和违约金。

胡鸿高此前对记者表示:“业务上的失误和合同签订的过失已经自由了,但恪守诚信承诺的一方蒙受了冤屈之害。”

海口市国土局在给媒体的回信中表示,上述决定是根据当初双方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第5条做出的。 第五条规定,乙方不履行义务,甲方不退还在竞争中购买的保证金和定金,退还乙方成交价20%的违约金。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储蓄敏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合同法以弥补损失为根本,在司法实践中保证金和违约金几乎是不可能运用的,只能二者择一。 储蓄敏教授告诉记者:“双方在协商中最好同时约定保证金和违约金。” “但是,不能在执行时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由于合同法的法理学精神以弥补损失为根本,只要海口市国土局没有证据表明其损害超过违约金或定金,就存在且有可能适用”。

标题:“海德置业不服5000万处罚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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