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50字,读完约2分钟

经记者邓银婵从重庆出发

3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共新闻网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首先从房地产限价、限贷、征收房地产转让所得税两成等方面进行管制。

昨天( 3月31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重庆地方版的相关细则比国五条更为严格”。 但是,《通知》中“地价不得超过房价的三分之一”等复印件已于2009年执行。

《通知》要求,重庆市主要城市9个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长率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率。 据重庆市统计局数据,该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这一增幅也是今年重庆主城区房价涨幅的红线。

记者观察到,此次发布的细则中没有“将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7成”的规定,只要求严格执行套房信贷政策,暂停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以上的住房贷款。

但是,根据《通知》,重庆主城区新建商品房价上涨过多,涨幅超过房价管理目标的,可以根据国家统一信用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纬联地产市场经理王波对此表示,重庆套房的首付比例仍有可能上升。

该政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雄大认为,这些措施的目的仍然是打击投资,特别是二手房交易的20%增值税,有可能在短期内将投机的购房者和投机客挤出房地产市场,转向其他行业。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重庆此次细则的一大亮点在于加强了对土地供应市场的调控作用。

“包括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商品房用地比例在总供应量的70%以上、严格限制容积率小于1的大型住宅项目开发、楼宇地价不到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等复印件,强化了土地在楼市调控中的作用。 ”纬联地产市场经理王波认为,监管方制定这样的规定,与近期重庆土地市场竞争激烈有一定关系。

专题:《国五条》细则落地》

标题:“重庆:强化土地供应市场的调控作用”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3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