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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10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大型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重要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通知指出,根据《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工业新闻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局关键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年6月1日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公司将推出支持国家快速发展的大型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 要生产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锻造液压机,有必要进口部分重要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我国再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自2001年1月1日起,城市污水解决厂全部规格的转盘式膜反应分离器、转盘式微滤机、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的木塑产品生产线、气体综合利用净化设备的脱氧塔、喷淋式饱和器以及迄今为止的财政关税[2009]55

这是我国相关部门今年第二次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在此之前,今年4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调整我国重要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和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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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国再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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