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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9家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未能达标。

昨天( 7月19日),保监会通报了上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 上半年,保险领域发展迅速,全国保费取得三成以上的增长速度,备受瞩目的投资回报率也取得了1.93%的理想业绩。 但是,资金配置压力持续加压,业务结构尚未调整,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也依然存在。

投资收益率为上证指数

根据保监会的数据,上半年全国保险费收入799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3.6%,增速比去年同期上升27.1个百分点。 其中,财产风险增加33.5%,人身风险增加33.7%。

虽然保险费的规模和收益有不俗的表现,但保险的结构矛盾仍然突出。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一是银保主导的渠道结构没有变化,银保业务占人身保险业务的比重超过50%。 二是保险独有的产品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分红产品占人身保险业务的比例较高,车险占财产保险业务的比例均超过70%。 第三,长期业务呈短期化趋势,5年期以下业务所占比例大幅上升,个人代理商10年期以上和银保5年期以上业务所占比例大幅下降。

“保监会:上半年9家企业偿付能力不达标”

在资本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各种关于保险企业投资情况的猜测随着相关数据的披露而尘埃落定。

截至6月底,保险企业资金运用余额为4.17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1.3%。 其中,银行存款占30.5%,债券占51.8%,投资基金、股票、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占15.1%,其他投资占2.6%。

截至6月底,保险机构股票资产净增长率好于上证指数,债券投资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收益率。 上半年,保险企业实现资金运用收益755.2亿元,保险投资收益率为1.93%。

但监管层表示,保险企业资产负债难以匹配,全年新增保费和到期再投资资金增长较快,预计将超过2万亿元,且大额保费占比高,保险资产面临较大配置压力。 许多保险公司在保单收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经营利润过于依赖投资利润。

对于是否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监管层要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调整债券、股票、基础设施投资政策,稳步放开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增加资产配置弹性和空之间,优化保险资产结构

9家企业的偿付能力不达标

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 在许多保险企业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的情况下,保监会表示,目前仍有9家保险企业未实现偿付能力,少数未实现偿付能力的企业资本状况改善较慢,部分保险企业因保费高速增长而资本消耗较快,来不及补充资本金。

今年保险公司已经因偿付能力问题被保监会重罚。 据新闻报道,都邦保险已经被限制业务,控制支出,2009年底还款能力充足率为-57.82%,还款能力不足9.45亿元。

根据《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按照偿付能力,保险企业分为三类。 偿还能力充足率不到100%的为不足类企业,100%~150%为充分ⅰ类企业,150%以上为充分ⅱ类企业。 偿付能力不足类保险企业,其业务受限、偿付能力充足的第ⅰ类企业,应当提出并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太保寿险、太保财险、平安人寿保险、平安产险、中国人寿保险( 601628 )、阳光人寿保险( 601628 )等企业偿付能力充足率都超过或大幅超过100%。

保险企业仍在积极补充资本。 根据保监会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初,阳光财险、人寿保险、恒安标准人寿等多家保险企业已经增资,增资总额超过100亿元。 另外,人寿保险、平安财产保险、阳光保险集团和中国财产保险已经被批准发行次级债。

在通报会上,针对此前传出的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放开问题,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保监会正在反复进行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目前正在综合判断预定利率放开的相关影响,并将适时公布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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