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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合肥11月13日(记者姜刚)记者13日从安徽国土资源厅获悉,安徽12日发表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20个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建立多元统一的农村土地市场。 今后,农民可以通过流转方法“买卖”宅基地。

根据安徽发布的《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模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将明确到所有权农民群体,到2015年底,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农村范围内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将全面覆盖。

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制度是这次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 指导意见认为,安徽将多次主动、有偿地大致建立符合农民合理诉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然后,建立农民通过流转办法聘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制度。 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储备制度,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安徽还将建立完善的土地交易平台,依托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提供土地交易场所,发布新闻,组织交易等服务。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地开采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指标、耕地补平衡指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逐步纳入城乡统一土地交易市场。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土地市场建设意见的发表,可以促进农民宅基地等资源属性向财产属性转变,从而进行转让、租赁抵押,不仅可以缓解农民生产融资难,活跃农村经济,还可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标题:“安徽:20县区农民可通过流转方法“买卖”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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