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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不动产税之类的财产税,可以起到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作用,逐渐减少日常支出品中所含的税,从而整体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

房价上涨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房产税是单一税种,只是房地产市场综合调控的手段之一,不能对房价有“定海神针”般的威力,说是下降也是下降。

房地产改革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 例如,上海方案规定,中心区域税率为0.6%,周边区域为0.4%,成交将大量引流至周边区域。

2月20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继续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人们普遍关心征收房地产税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什么影响,增加普通居民的负担。

意义: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推进税制改革

“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对调控房地产市场和深化税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说。

贾康认为,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需紧张格局。 据此,抑制投机性投资性住房购买将成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文案。 考虑到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除了已经采用的限制性信用手段、严格限购等行政手段外,房地产调控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税制改革,以更好地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

“财政部:房产税只调节高端 不增中低收入者负担”

作为房地产持有环节征收房地产税,有利于房地产供需双方形成税负约束,收敛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提高住房市场中小规模诉求率,减少已建成住房的空安装率,活跃租赁市场,在社会上

而且,如果有房地产税这样的财产税,可以起到逐渐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作用,逐渐减少日常费用中包含的税费,从而整体减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痛苦”。

“中国要走向现代化,就不能不建设现代税制。 在现代税制中,作为不动产持有的一环,如果没有税收,则完全无法想象。 ”。 贾康表示,党的十八大确定提出构建地方税体系,从全球和长远来看,房地产税是不可缺少的地方税体系支柱之一,必须以渐进的方式不断推进这一改革。

想法:只调节高端,不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

“中国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决不能覆盖低收入者。 房地产税改革应该多次只调节高端,这很重要。 ”贾康表示,从沪渝两地试点情况来看,房地产税的推出必须是渐进的,如果以高端住宅和新建住宅为中心来看,可能会更具可操作性。

嘉康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后,尽快确定政策重点。 也就是说,基本生活住宅不纳税,但一旦超过基本标准,就遵从累计进来的税。 这样不仅可以抑制投资的投机性支出,还可以让大多数普通市民“放心”。

关于房地产税的具体征税标准,贾康强调,考虑到先富后富、中等收入群体等社会大众的好处,必须认同这一制度建设原则。 可以认为,参考日本第一套不征收的模式,第一套房不征收,第一套房的税率很低。 当然,对于最初的住宅,也必须对面积设置一定的限制。 重庆试点方案中,“花园洋房”纳入征税范围,但绘制了180平方米的“征税点”。 如果这个花园洋房在180平方米以下,就不用交税。 这个经验值得重视。

“财政部:房产税只调节高端 不增中低收入者负担”

效果:房价不会“随声音下降”,稳定作用逐渐显现[/s2/]

部分人质疑,上海、重庆实施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以来,两地房价未出现较大变化,收缴的税费少,试点效果不明显。

对此,嘉康表示,房价上涨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房产税是单一税种,是房地产市场综合调控的手段之一,对房价不能具有“定海神针”般的威力,而是会下降

嘉康写道,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 例如,上海方案有小杠杆作用。 中心地区的税率为0.6%,周边地区为0.4%,如果相差这么多,现在的成交将会大量引流到周边地区。

沪渝两地方案存在“灵活切入”的想法,并在力度上有意收敛。 上海只与增量有关,重庆只会比较库存中的顶级产品,减少对社会生活的震动。 这样灵活切入,可以看到两地高端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已经稳定,这就是调节的效果。 此外,这种平静还会影响人们的心理预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房价暴涨的恐慌。

标题:“财政部:房产税只调节高端 不增中低收入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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