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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上涨预期愈演愈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出拳,采取五项政策措施,释放出政策不动摇、不放松力量的强烈信号。

记者最初采访了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解读了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的楼市调控新消息。

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大体上是稳定房价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除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拉萨外的省会城市,在房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制定并公布全年新建商品的房价控制目标。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刘卫民表示,在城市化快速推进、住房诉求旺盛、供给紧张的大背景下,住房作为居民基本生活和快速发展的资料,政府必须遏制过度投资的趋势,使房价基本稳定。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出台房价调控目标更强调维护房价基本稳定,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格。

通过信用限制扩大严格的房地产税试点

限购、信贷、房地产税是抑制投机性投资性购买诉求的三大利器。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实行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应当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照统一要求采取完整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省级政府应立即采取限购等措施。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这是一个严格的表述,体现了两个层面的要求。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现有限制政策,二是限制范围有可能扩大。”

关于市场传言较多的信用政策和房地产税,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用一句话表示:“严格实施差别化信用政策”和“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张大伟表示,从全国范围看,目前房地产市场并未出现“普遍上涨”,一二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差距较大,严格实施差别信贷政策,对当前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一二线城市应更为有效

与房地产税的扩大相比,朱中一认为,目前扩大房地产税试点范围面临一定困难,但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证明了这一方向不会改变。

增加比较有效的供给以满足自住诉求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3年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的平均实际供应量。 加快中小规模普通商品住宅项目的供给地、建设、上市,尽快形成比较有效的供给。

朱中一说,这一要求体现了双向控制的想法。 一方面要抑制投机投资性的诉求,另一方面要增加普通商品住宅才能有效供给,满足城市居民家庭自住的诉求。

刘卫民表示,土地供应是住宅开发链的前沿,通过调整土地供应的规模和类型,可以对后续住宅市场起到微调、预调节的作用,但当然关键是要真正落实土地供应规划。

确定保障房的任务以加强外国工人的住房保障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2013年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全面落实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朱中一表示,加快保障房建设,有助于增加住房供给,也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措施。

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到2013年底,将地级以上城市符合条件的外国劳动者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刘卫民说:“随着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到2亿3000万人,外国劳动者的扩大问题迫在眉睫。”

据了解,部分地区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安置规划时,很少考虑非户籍常住人口的诉求,导致保障性住房闲置和住房困难者并存。

朱中一表示,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阶段,编制保障性住房规划时,需要以外国劳动者这一非户籍常住人口为考虑因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2年的实务会议上,对此已经提出了要求,但上升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水平提出了这个要求,释放的信号更强烈。

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楼市调控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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