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28字,读完约3分钟

经记者文川从北京

谈到:“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看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调查意见,这很不正常。 ”。 5月19日,中国化工新闻中心高级工程师周厚云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

5月18日,国家安全监察总局发布安全生产建议通知,将吉林省化纤职工中毒事件再次推向舆论漩涡。 该通知指出,要对比上周化工公司流失事故的情况,加强化工公司的安全监管,认真吸取吉林省康奈尔化工有限公司流失事故的教训,督促化工公司认真开展管理行动,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化工公司事故发生

外部感到困惑的是,5月19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官网上删除了“认真吸取吉林康奈尔化工有限企业事故泄漏教训”的措辞。 显而易见,编前通知直接点名吉林康奈尔化工有限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康奈尔企业确实被泄露了。

问题的关键是,国家安全监察总局的上述结论与卫生部专家组的调查结论有很大不同,其社会影响非常广泛。 另一个疑问是,国家安监总局为什么会做出如此重大的撰改?

在记者发布消息之前,国家安全监察总局还没有公开解释。 业内人士表示,这标志着国家安监总局开始介入吉化员工中毒事件的调查,并接受了初步取证。

照常,发生重大公共中毒时,国家卫生部、安监总局、环境保护总局将联合调查,共同讨论取证结果。 但是,吉林省化纤公司自4月20日发生员工中毒以来,国家卫生部、安监总局相继介入调查并公布了相关意见。 遗憾的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没有采取调查行动。

5月19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应急中心。 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要求通过宣教中心对外发表软文。 我们是紧急中心,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

在采访中,记者观察了吉林市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关于吉林康奈尔化工企业排放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该通知,4月28日下午,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吉林市政府搬迁至吉林化纤集团企业腈纶纺织厂出现不良反应的来信后,立即作出专门安排,派往康奈尔企业了解情况,检查康奈尔企业的运行情况,但管道和巴鲁

““泄漏”语句被删!安监总局通知惹疑”

根据吉林市政府的指导,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4月29日至5月13日,先后4次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设计部门论证了康奈尔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吉林省安监局和专家一致认为,这次现象不是公司生产中的设备、管线、技术等的泄漏造成的,不是安全的生产事故和事件,而是生产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问题。 根据

改进方案,康奈尔化工企业停产期间的改进措施比较有效,新装置的安装空设施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不影响现有的生产。

从上述多方面的调查中解体,自从中毒事故发生以来,康奈尔化学企业确实进行了排放的改善,但就其改善结果能否保证再生产后工人的安全? 这还需要时间。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注明来源于《每日经济信息》和作者姓名。

每次预约的电话号码

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深圳: 0755-33203568成都: 028-86516388

标题:““泄漏”语句被删!安监总局通知惹疑”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4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