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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万敏在北京发

指出,《国务院关于培育战术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决定》中指出,要加快培育战术性新兴产业和快速发展,需要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特别是“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民间资本” 那么,我国目前的高收益债券状况如何?

“高收益债务这种产品本质上并不特别,它是信用等级低的公司的债务,并不是特别的产品。 ”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的债市工作人员表示,虽然有政策推进,但从现实的准备条件来看,这种为公司提供相当便利的融资渠道还面临着许多障碍。

试点构想浮现出来

今年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表了“我国高收益债券快速发展研究”的报告。

根据本报告的思路,第一步,选择向常规经营活动融资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债务发行试点,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前中期阶段,发行对象必须采用私募基金的方法发行。 另外,投资者仅限于合格机构投资者,高收益债券的期限最可能为5年以下,5年期内与高收益债券期限相同的国债利差需要通过400BP~债券合同条款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推出高收益债券 配套环境有待成熟”

关于债务发行主体的选择,报告进一步指出:“新兴、成长中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长期、稳定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发行的债券通常不容易达到投资水平。 新兴企业在快速发展初期,未来快速发展的不稳定性更大,但也有快速发展的特点,通过发行高收益债务,可以更好地处理融资来源的问题,为承担更高风险的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率。 ”

“推出高收益债券 配套环境有待成熟”

“如果提出试点计划,我相信会有很多公司参加。 债券发行人应该很容易找到。 ”上述债市的人说。

报告认为,目前国内银行间市场已经基本具备快速发展高收益债券的基础条件,同时未来通过风险控制大体上逐步快速发展高收益债券。

市场上没有足够的买方

高收益债券的思路已经很清晰了,债务发行主体也有迹可循,但作为现实问题,市场上没有足够的买方。

“投资集团需要扩大,银行和保险这样的大投资机构必须参加。 另外,还需要研究如何解决违约行为,如何进行担保和风险转移。 ”上述债市的人说。

根据国际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对债券的评级,高收益债务是评级低于baa或bbb的债券。

一家商业银行资金交易部的相关人士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目前商业银行不允许投资3种B级以下评级的债券,但实际上银行也不会去购买 作为债券的承兑人,银行也可能有卖不出去,只能被动持有的风险。

但是,保险机构也不能投资于低信用等级的债券。 年8月,保险机构相继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 但是,“投资担保公司(企业)类债券的信用评级调整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甲级或甲级以上长时间信用评级”、“中国境内发行的担保公司)类债券的信用评级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甲级或甲级以上长时间

“推出高收益债券 配套环境有待成熟”

另外,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也确定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公司债务。

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

“目前国内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都很高,信用违约、风险定价的风险还不太突出,就是这样 ’这些商业银行的人认为,由于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难以处理一系列问题。

上述债市的人们认为,银行和保险等投资机构的想法也还没有改变。 “找到债务发行主体作为试点并不困难,但包括银行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对债券的想法还没有改变。 如果发生不良贷款,银行认为正常,但如果债券违约,银行不能接受。 ”

很明显,相关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9月底,中债信用信息判断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债信用信息)成立,被认为是梳理和改善评级机构市场环境的一大创举。 由于该企业是国内首家采用投资者付费运营模式的新型信用评级企业,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代表全体会员出资成立。

“投资者支付的模式让信用评级企业站在债券发行的承受者的立场上进行评级,而不造成评级企业和债券发行者之间的暗箱操作、虚假评级的风险。 ’上述商业银行的人说。

但是,“投资者接受支付的钱的机制的选择是难度较高的技术起点,很难认为短时间内会有惊险的变化。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中债信用企业成立仪式上这样指出。

相关业务先行

交易员协会报告称,监管部门无需对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实质性评估和资质审查,为市场规范的快速发展提供机制保障,投资者 现阶段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市场主体对信用风险的正确认识,为高收益债券的发售和快速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上述商业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诉求较大,但信用评级机制还必须完善,另一方面,高收益债券在实际运用中的价格体系也尚不值得借鉴。 目前,国内收益率曲线中,发行的多为a类以上债券,尚未有低信用级债券收益率曲线。 这是因为定价缺乏标准。 ”

交易员协会报告称,高收益债券的上市需要一些业务的推进。 一是逐步放开发行规模限制,对公司发行债券规模不超过净资产40%的限制规定,需要进一步市场化改革。 二是逐步放开投资限制,培养合格的投资者,快速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新闻披露制度;四是提高信用评级机构公众的信服力; 五要妥善解决违约问题; 六是快速发展信用风险转移和套期保值产品。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推出高收益债券 配套环境有待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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