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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106家证券企业中,只有13家通过新股ipo或借据上市,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游离于资本市场的大门之外。 进入资本市场,利用该平台实现做大做强,是未上市证券公司追求的目标,本月30日审核的山西证券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山西证券《招股证书》(申报表),此次新股发行的保荐人为中信证券( 600030 ),联合的主要保荐人分别为中信证券和中德证券。 但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和山西证券的关系并不像保荐人和主要承销商那样简单。 其中,中信证券大股东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 000839 )集团为山西证券第五大股东,中德证券为山西证券控股公司。 因此,保荐人、合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不仅存在保荐与被保荐、承销与被承销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还存在承销费用以外的好处。

“曹中铭:保荐人“合规”并不代表“合格””

证券公司经常发行新股上市,互相担保。 这次由你为我保驾护航,下次由我为你保驾护航,好处全有,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谁也不吃亏。 此次山西证券选择中信证券、中德证券为保荐人和主要承销商,很明显是因为“肥水不流向外国人的农田”。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利益相关者持有发行人股份7%以上,或者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股份7%以上的,保荐机构保荐发行人证券上市时,涉及一家公司的 中信证券重要利益相关者中信国安集团目前持有发行人3.53%的股份,未达到7%的限制,中信证券、中德证券作为保荐人、主要承销商,并未违反监管层的相关规定。 问题是,山西证券的保荐人、联合公司的主要承销商都合规,但能否“合格”。

“曹中铭:保荐人“合规”并不代表“合格””

现在的新股发行就像摘满树上的“桃”,根据谁能通过评委会,谁能以更高的价格发行,就能摘下更大的“桃”。 在新股发行过程中,频繁曝光的包装粉饰业绩、自吹自擂、掩盖问题等现象,已经引起了市场的广泛诟病。 山西证券的保荐人、主要保荐人,会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辛勤工作,失去公正客观的大体吗? 这就是市场担忧的问题。

“曹中铭:保荐人“合规”并不代表“合格””

新股发行在过了审查委员会这一关后,定价将成为其焦点。 发行价格的高低,影响发行人融资额的多寡。 根据过去的经验,除了农行( 601288 )等大型企业上市,其发行定价受到市场因素的严重干扰外,正如常规中小盘、大盘股的定价一样,保荐人和主要承销商的作用绝对不容忽视,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 因此,市场有理由担心山西证券通过审查后,会因发行价问题而偏离“轨道”。

“曹中铭:保荐人“合规”并不代表“合格””

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及合规合股主要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德证券,到底能否在山西证券上市过程中“合格”? 退一步讲,考虑到各种各样的优势链,即使不“合格”,市场也不能感到意外。 幸运的是,据最新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7月28日晚的公告显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仍有相关事项,决定取消对该企业出具的申报文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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