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827字,读完约7分钟

经记者叶书利从北京来

拆屋为拆除安屋而签订的拆屋合同,最后安屋变成了空纸,变成了红祼祼的诈骗转移局。 被转移的拆除者要求当地居民委员会公开当初的拆除计划和拆除方案,在追究真相时,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理由被拒绝。

但是,通过最终法院的一纸判决,事态再次好转,回顾原委,起伏跌宕,涟漪不断扩大。

拆除配置陷阱“空纸计”

张星(化名)是北京原宣武区马连道北里区的业主。 据张星介绍,2007年9月11日,北京原宣武区建设委员会(年宣武区和西城区合并为西城区)向马连道北里小区内发布拆迁公示,该小区的3号楼和5号楼被纳入拆迁范围。 开发商是北京市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兴企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北京西城区官网2007年9月12日印发的《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拆迁公示》(宣建开字[2007]第19号)复印件中获悉,2007年9月11日,经北京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宣兴企业原 从西到湾子街的东边; 北至广安门外大街以南,该地块范围包括马连道北里小区的3号楼和5号楼。

张星表示,拆迁公示出台后,宣兴企业委托北京顺城拆迁企业进行拆迁工作,但进展不顺利,在此期间与拆迁企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搬家的房子仅有几家。 到了2008年,由于当时楼市暴跌,以及在北京举办奥运会的背景下,北京许多工程项目停止,拆迁工作也一度中断。 这一年后的2009年下半年,拆迁工作重新开始。 但奇怪的是,拆迁工作重启后,原拆迁企业北京顺城拆迁企业突然消失。 宣兴企业员工亲自上阵,在马连道北里3号楼2楼2楼3号建造了拆迁办公室,作为拆迁工作的指挥中心。

“拆迁户被骗迁 告赢当地住建委”

2009年12月底,宣兴企业拆迁办公室当时发布了一条对拆屋们很有吸引力的消息。 除了资金补偿外,拆迁户们还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搬迁户的补偿选项。 也就是说,宣兴企业对外宣称,除本拆迁区域建设商业办公楼外,还在区域内西南角建设了26层塔楼作为拆迁安置所,并张贴了详细的“住宅搬迁”布局图。

为了加快拆迁工作的前进。 年1月3日,在马连道北里小区所在居委会会议室,马连道北里小区所在区域的一位民警、该小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和宣兴企业拆迁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等,为马连道北里小区5号楼拆迁人员们召开了拆迁动员会。 动员的重要口号是拆迁安置搬迁房。

在安装搬迁住宅的口号下,从2009年12月至年8月的约9个月间,马连道北里小区的3号楼和5号楼,共计39户居民与宣兴企业签订了回迁合同,按照回迁合同交出房子的钥匙和住房本,腾(/K0 ) ) )

以张星为例。 他在与宣兴企业签订的《回迁协议书》第三条中确定,在回迁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张星必须将住宅腾(/K0 )交给宣兴企业。 根据接下来的第四条规定,张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房的,需要每天向宣兴企业支付1000元罚款。

作为拆迁的回报,在取现合同中,张星自愿放弃货币补偿,经协商,宣兴企业和张星确定以取现方法代替补偿。 具体来说,张星规定,如果配套56.72平方米的拆迁房,面积79.49平方米的3居室将搬迁。

《回迁合同》第2条详细规定,回迁期为2年半至3年,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宣兴企业每月向张星支付周转费2333元。 此外,回迁合同还补充称,张星交房后4年内,宣兴企业向张星颁发房产证,房产证全部为张星。

但是,不久,这个弥天骗局就浮出水面了。 年10月,被通知安置搬迁地点的39户拆迁商获悉,马连道拆迁项目计划中没有设立回迁楼的建设计划。 所谓“搬家公司”的户型图,本来是宣兴企业为了加速拆迁而亲手编造的骗局。 结果,39户回迁业主落入了已经设计好的“空纸表”。

张星表示,宣兴企业和以前的拆迁企业北京顺城拆迁企业自始至终没有向拆迁单位出示说明拆迁合法性的拆迁许可证和补偿安置说明等相关政府文件。 其间,拆迁商们多次要求拆迁人出示相关文件,但均被拒绝。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则》第六条的规定,“拆迁许可听证应当听证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 听证意见可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 ”

向居委会投诉

突然觉醒的马连道北里小区的39户签订了回迁合同的回迁户必须走很长的维权之路。

该案维权业主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优银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该案拆迁户与开发商已经签订取现协议,同时参与房屋拆迁户、拆迁户。 为了使被害人利益最大化,在办案过程中,王优银和律师同事崔凤荣依托已有的相关证据,介绍了正在走向拆解企业、事发地北京,与此同时,王优银团队还介绍了立项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以及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区二

“拆迁户被骗迁 告赢当地住建委”

两步走的战略还是取得了效果,政府一纸反应让王优银队找到了事件突破的入口。

年11月17日,张星通过律师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了政府新闻公开申请书。 该申请书所需新闻的复印件记述部分为《书面公开宣兴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在宣武区马连道北里进行开发获得的拆迁计划书和拆迁方案》,在所需新闻用途上被确定为“用于验证申请人被征集拆迁的合法性”。

年12月5日,张星接到北京西城区建委编制的(第16号)部告《政府新闻不公开告知书》和)第18号)部告《政府新闻部分公开告知书》,称张星申请公开的新闻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

王优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闻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西城区建设委员会属于政府新闻公开的实务机构,有义务依法书面公开申请人提交的政府新闻,或者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商业秘密的审查、确认结论。 没有合法理由不公开,就是再次无视该人民的权利。

之后,王优银以此为理由,请求西城区建设委员会上级机关北京住建委进行行政复议。 1月19日,北京住建委向张星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北京建复字【】406号(。 该决定支持西城区的决定,认为其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 张星的相关请求被驳回了。

不服判决的张星,不久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5月4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张星胜诉,西城区住建委败诉。

王优银表示,拆船商们目前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公开拆迁的相关文件,说明其合法性和相关的拆迁补偿情况,并计划进行进一步的维权和后续的相关补偿问题。

王优银补充说,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新闻公开条例正值实施4周年,该判决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如果建委在此案胜诉,在建委系统内,许多新闻可能以开发商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民众公开,法院将撤销建委不公开的告知书,消除建委在类似案件中以滥用商业秘密为由的新闻不公开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事件的另一主角宣兴企业经常被列入相关黑名单。

据北京住建委官网2004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解决北京融资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等50家违法机构的通报》复印件显示,宣兴企业在椿树馆危险改革工程开发过程中,因拖欠建设工程款而曝光。

另外,在2008年、2009年、年,由于税收不足,被北京地税局曝光。

标题:“拆迁户被骗迁 告赢当地住建委”

地址:http://www.fahuo.net.cn/fzkx/14897.html